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城固县XXXX合作社与刘XX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城固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城固县XXXX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张XX,系该社理事长。

被执行人刘XX。

委托代理人刘XX。

本院于2011年9月1日恢复执行城固县信用合作社依据(2008)城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刘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祥见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XX已分期履行了全部案件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08)城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刘成岗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陈奕名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