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林某甲诉方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林某甲,男,26岁。

法定代理人林某乙,男,51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方某,男,39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吴某丙,男,25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住所地莆田市X区荔城中大道。

法定代表人吴某丁,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某,男,24岁。

原审被告黄某,男,38岁。

上诉人林某甲因与被上诉人方某、吴某丙、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郑某、原审被告黄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莆田市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荔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林某甲以无力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林某甲申请撤回上诉,其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林某甲撤回上诉。

各方某按原审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朱明梅

审判员赵某花

代理审判员黄某华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黄某贞

附:本案适用的主要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