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侯某某与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劳动争议案

时间:1999-02-25  当事人:   法官:   文号:(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90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侯某某,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沈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住所地:本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华某某,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工作人员。

上诉人侯某某因终止劳动合同一案,不服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1998)卢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侯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沈某某、被上诉人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某和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1989年7月1日,侯某某自本市卢湾区果品公司伟光水果店商调入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工作。1993年,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双方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1993年7月1日起至1996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又续签了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1996年7月1日起至1998年6月30日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于1998年7月1日与侯某某终结了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工手续。由于侯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故双方引起讼争。在原审中,侯某为曾与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欺骗性,故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并由房产公司赔偿工资损失。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则辩称,双方自愿签订合同。现合同期满,且企业状况欠佳,故与侯某止劳动关系无不妥。原审审理后认为,双方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现因合同期满而终止双方劳动关系于法不悖。侯某要求无依据。故判决:一、侯某某要求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恢复劳动关系之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二、侯某某要求与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赔偿工资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三、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支付侯某某一个月工资人民币695.37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侯某某负担。

在本院二审审理中,上诉人侯某某坚持要求重新与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费(略)元。被上诉人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则不接受侯某上诉要求。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的事实无误。本院另查明,侯某某平均月工资为811.80元。

以上事实,由原审查明的证据及二审查明的工资单、当事人二审庭审陈述笔录佐证。

本院认为,侯某某与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签订的两次劳动合同合法有效。现合同期届满,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依法终止与侯某劳动关系,于法不悖。侯某方面要求与房产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及要求取得赔偿的诉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原审法院据此对双方终止劳动关系所作处理是正确的,另原审以侯某月工资替代提前通知期的处理方法也是妥当的,但对侯某月工资计算有误,应以查实为准。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某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1998)卢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第一条、第二条。即关于侯某某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及赔偿工资损失的请求。

二、撤销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1998)卢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第三条。即关于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处理。

三、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支付侯某某一个月工资811.80元。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侯某某负担。

本判决系终审判决。

审判长郭文龙

代理审判员孔美君

代理审判员周某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顾依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