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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故意杀人罪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贺某,女,X年X月X日出生。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白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郝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被告人刘某,又名柳X,男,X年X月X日生。2010年5月30日被行政拘留,同年6月10日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被监视居住(略)。现羁押于延川县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魏某举,延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延检刑诉字(2011)第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于二0一一年七月十一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合并审理。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呼玉杰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贺某、白某某、郝某,被告人刘某及其指定辩护人魏某举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3月19日,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郝某合伙在延川县X组峁承包了挖土壕的活。次日,刘某背着郝某一个人挖了土壕。3月21日,郝某妻子杨某指责刘某后,刘某产生了将郝某毒死的想法。当天,刘某家中拿了一瓶老鼠药,到延水关镇X村贺某某烟酒副食门市买了一瓶“康师傅”水蜜桃,后与郝某起劳动,趁郝某注意,将老鼠药放入买好的水蜜桃瓶内留给郝某,并借故离开。郝某了水蜜桃后,于4月3日早上,在劳动中晕倒,随后报案。经鉴定,在郝某提供的水蜜桃饮料及其血样中均检出溴敌隆成分。2008年开春,刘某因被害人白某祥将其老河沟的滩地强行承包一事而怀恨在心,便产生了将白某祥毒死的想法。同年五月中旬的一天,刘某同白某祥在老河沟滩嫁接枣树苗时,趁机从白某祥家闲窑偷来一瓶老鼠药,将半瓶鼠药挤入方某内并让白某用,致白某祥于同年农历十月份死亡。经鉴定,在死者白某祥的肝及胃组织中均检出大隆成分,死因系大隆中毒死亡。2007年年底,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郝某之妻杨某发生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后,刘某为了达到长期占有杨某的目的,就产生了将郝某毒死的想法。2008年8月份的一天上午,刘某从家中拿了毒害白某祥剩下的半瓶老鼠药去了郝某家,趁杨某不注意进到其窑内将半瓶老鼠药倒入郝某家萝卜菜瓶内,致郝某、杨某、郝某之子郝某中毒住院。经鉴定,从杨某、郝某的静脉血液中检出大隆成分;郝某静脉血液中未检出大隆成分。2009年农历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刘某雨后将其摩托车停放在杨某邻居被害人郝某窑洞内,前往杨某家,郝某道杨某刘某不正当的关系,便借放摩托一事辱骂了刘某,刘某恨在心,便产生了毒死郝某的想法。刘某在延水关镇集会上买了一瓶水蜜桃饮料。过了一两天,刘某这瓶水蜜桃和家中的方某及两瓶老鼠药带上,走到豁石梁郝某家羊圈上弯处时,将一瓶半老鼠药挤入水蜜桃内,将剩余的半瓶老鼠药挤入方某袋内,后将水蜜桃和方某放在郝某羊圈旁。郝某现后食用,并将该瓶水蜜桃带回家中,被郝某女儿郝某扔到其家硷畔下,后郝某中毒住院。几天后,刘某以为郝某没有中毒,又在延水关镇X村门市上买了水蜜桃、方某,回家中后将半瓶老鼠药挤入水蜜桃、将剩下半瓶挤入方某,当天下午,又将该方某和水蜜桃放在郝某家的槐树下,后被郝某发现,将上述物品扔到自家厕所内。经鉴定,在该瓶水蜜桃内检出溴敌隆鼠药成分。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侦查试验、辨认笔录及相关书证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指控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请求依法判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贺某要求被告人刘某赔偿被害人白某详医疗费3270元,住宿伙食费9700元,交某费4600元,死亡赔偿金x元,埋葬费x元,被抚养人生活费x元,共计x元。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白某某要求被告人刘某赔偿被害人郝某家属医疗费、误某、精神损失费、护理费、埋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x元。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郝某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医疗费、交某、误某共计x元。

被告人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辩称被害人白某详死于脑出血,并非被其毒死。指定辩护人认为,刘某的犯罪动机源于二十年前,其妻被他人欺负而患精神病,因而实施犯罪,请求从轻处罚。

经本院审理查明:(一)、2008年春,被告人刘某因被害人白某祥将其四亩滩地强行转包而怀恨在心。五月中旬的一天,白某祥邀刘某帮其嫁接枣树,刘某白某祥家闲窑内取工具时在白某的工具箱内拿得一瓶老鼠药,在干活间隙刘某趁机将半瓶鼠药投入方某内,后交某白某详食用,致白某祥出现口腔出血,尿血、皮下渗血症状,于2008年11月2日死亡。经开棺验尸鉴定,从白某祥肝及胃组织中均检出鼠药大隆成分,死因系大隆中毒死亡。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刘某供述,他在老河沟滩有一块四亩的滩地,和白某祥承包的四亩地在一块。2008年3月初,白某祥对他说:“我和亲戚准备在老河沟滩种枣树苗,承包的地不够,把你的地承包给我们。”他说:“不行,我随便在地里劳动一下一年能挣1000多元,给你亲戚承包一年才给370元。”白某祥说:“你把那能慢些,不是我你哪里来的滩地,不管怎样,地是非承包不行。”他说:“我的劳力地被你当队长时承包出去要不回来,这地又不是你白某我的,你在村里横行霸道惯了,看人下菜哩。”白某祥说:“地是非包不行,招呼是给你打到了。”过了一个月,白某祥就把枣树苗拉回来栽到了他的地里,他当时就不满。2008年5月12日又过了几天,白某祥叫他帮忙嫁接枣树,并让他早上到家里吃饭,他在白某祥家闲窑内找嫁接枣树的刨刃时,见后窑掌土台子上有个木工盒子,最底下有个小纸盒,纸盒上写着“杀鼠”的字样,里面装的是白某塑料软瓶,瓶内装有淡红色液体,他知道那是老鼠药,就想这是个机会,他将老鼠药装到了上衣兜内。白某祥从家里提了两袋思圆方某和一瓶水,他们来到地里开始嫁接枣树。中午12时许,他走到放方某和水的地方,当时白某详还在地的西面干活,距离他有20米,他坐在地里向东先拿出一包方某,把面捏碎,撕开袋口放入调料,然后把老鼠药取出,在枣树上掰了一根圪针(枣刺),将药瓶口刺破后把半瓶老鼠药挤进方某内,又用打火机烧的将剩余的半瓶老鼠药瓶口粘住装入兜内,然后喊白某祥过来休息,他把放了老鼠药的方某交某白某详,他拿出另一包方某,各自把手中的方某吃完了。回家后他把装老鼠药的纸盒烧了,剩余的半瓶老鼠药藏到他家箱子和石头的夹缝中间。过了两个多月,白某祥给他说尿血了,他想给白某详吃的老鼠药肯定失效了,不然怎么还不死。后白某祥在延川县博爱医院等地进行治疗,2008年农历10月份死亡了。

2、证人贺某某(被害人白某之妻)证明,2007年开春,她家和亲戚郝某在老河沟滩育枣树苗子,因承包的地不够,她们就以每年370元的承包费又承包了刘某的4亩地。2008年农历三四月份,因嫁接枣树速度慢,她丈夫就把刘某叫到家帮忙,她给二人做了早饭,刘某和她丈夫在老河沟嫁接了一天枣树。2008年农历7月20日左右,她丈夫尿血,口里面也往出渗血,到她外甥王某某的门诊看病,打了几瓶吊针没控制住出血,又转到延川县博爱医院,大夫说凝血不好,血止住后就出了院。回家后,白某祥经常牙龈和鼻子里往出渗血,并一直尿血,皮肤还往出渗少量的血。2008年农历10月4日,她丈夫恶心,头晕,吐黄水,后就昏迷了,到延川县医院做了脑CT,医生说是脑出血,次日凌晨2时许,她丈夫就死亡了。另证明,白某祥去世后,她们村的郝某及其妻子和孩子口里和鼻子里往出渗血,过了一段时间郝某也生了同样的病。

3、证人王某某证明,大约在2008年农历8月份的一天,他舅舅白某祥说牙缝出血,血止不住,还尿血,他给开了一些止血、消某、抗过敏药,但没效果,当天晚上把白某详送到延川县博爱医院,在医院住了几天,血止住了,又在他的门诊吊了7天液体,就回家了。过了三四天,他舅舅来说干活后自己的两个小腿黑青了,他见其两腿皮下出血,又吊了7天液体。过了约10天,他舅舅说头疼,他就让做了脑CT,但报告单上一切正常。过了两天他舅舅说感冒了,头疼,恶心,他又给其吊了止血、消某、止吐药但无效果,下午7时许人就昏迷了,在县医院做了脑CT是脑出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4、证人杨某(延川县博爱医院医生)证明,2008年9月6日,延川县博爱医院来了一个叫白某祥的病人,患病的主要症状是牙龈出血,尿血,当时诊断为尿血原因待查,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在用了改善凝血功能的药品后,血止住了,因当时诊断不清病因,他们建议白某祥到上级医院进行检查,但他没去。约过了2个月白某祥昏迷不醒,在延川县医院做了脑CT,结果是颅内大量出血,当天晚上就死亡了。

5、证人白某某、白某某证明,其父亲白某详在2008年农历7月份开始出现牙龈出血,尿血,皮肤渗血。医生说是凝血功能不好。其次证明,听其母亲说父亲和刘某因承包老河沟滩地一事发生过不愉快。

6、证人郝某证明,2008年开春,他和亲戚白某祥合伙栽树苗,白某刘某老河沟滩的地一起包下,2008年农历十月份,白某祥死亡。

7、郝某、刘某某、白某某证明,白某祥当上村队长后,把老河沟滩约4亩地承包给了刘某,后来白某祥又把刘某的滩地承包了。白某祥死后,村里的郝某、郝某一家三口都出现过尿血、口里流血的症状。

8、现场辨认笔录及照片证明,被告人刘某辨认并确认毒杀白某祥的老鼠药取自白某祥家窑洞内的工具箱。并指认了投毒时其所在位置。

9、尸体解剖笔录及开棺验尸照片证明,从白某详尸体的肝脏、胃及肾部位分别提取组织,并提取牙龄两枚及大腿内侧肌肉和股骨。

10、人口信息简项查询表证明,被害人白某祥基本情况。

11、延川县博爱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出院记录、检验报告单证明,白某祥于2008年9月6日被诊断为:待发性血小板减少症,尿血原因待查。同年9月10日出院。

12、延川县人民医院CT登记证明,白某祥于2008年11月1日在延川县医院拍脑CT被诊断为蛛网膜出血。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公物证鉴字【2010】6958、X号鉴定证明,从白某祥棺木内提取的股骨所属个体是白某某、白某焕、白某武生物学父亲白某详的相对机会大于99.999%;在死者肝及胃组织中均检出鼠药大隆成分。

14、延川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陕)公(延川)鉴(法医)字(2011)X号死因鉴定证明,白某详系毒鼠药大隆中毒死亡。

15、情况说明证明,大隆又名溴X隆,为第二代抗凝血杀鼠剂,是目前抗凝血剂中毒性最大的一种,适口性好。

(二)、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郝某之妻杨某于2007年年底发生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刘某为了长期与杨某通奸,就产生了毒死郝某之念。2008年农历8月份的一天,刘某了解到杨某不喜欢吃萝卜腌菜的情况后,便携带半瓶老鼠药(毒杀白某祥所剩)来到郝某家,趁干活的杨某不注意将鼠药全部倒入郝某家萝卜腌菜瓶内,致郝某、杨某、郝某之子郝某中毒住院。经鉴定,从郝某、杨某的静脉血液中均检出大隆成分。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刘某供述,2007年快过年时,他和郝某的妻子开始有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2008年农历8月份左右,他产生了用老鼠药将郝某毒死,然后长期和杨某保持性关系的想法。那时郝某家用黄萝卜丝腌了一瓶菜,某某(杨某)曾给他说其不爱吃萝卜菜,他想把老鼠药放到杨某的那瓶黄萝卜丝菜内,郝某吃后一定会被毒死。一天上午,他拿了家中半瓶老鼠药(毒害白某详后剩余半瓶)去了郝某家,看见某某在院里打向日葵,他就一个人到了郝某窑内,用指甲将老鼠药瓶抠开,直接把那半瓶老鼠药挤到黄萝卜丝菜瓶内,挤完后他把药瓶装入上衣兜内,走出窑洞帮某某打了几个向日葵就回家了,回家后他把老鼠药瓶扔进灶火内烧了。过了二个月,他听郝某说自己牙龈出血,去延安治疗,杨某给他说其也尿血,他骑摩托拉着杨某延水关镇卫生院治疗,后到延川县医院化验尿,见里面有血。他想肯定是郝某人吃了他放鼠药的萝卜菜,后郝某夫妻还到延安、西安等地方某行治疗,听说郝某鼻子也流过血。

2、被害人杨某(又名某X,系郝某之妻)陈述,2007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刘某和其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刘某乘她丈夫不在时和她发生了几次性关系。2008年,她在旧地方某内收拾向日葵,刘某过来帮她收拾过向日葵。2008年农历10月8日,她丈夫发现牙缝里有血,并一直往出渗血,到延川看病,但越厉害了,开始尿血,19日她也开始尿血,一直不见好,先后到延大附属医院、西京医院、西安交某医院住过院。后来她大儿子郝某也口里有血泡,鼻子里流血,和她们一样得的是凝血功能异常,直到现在她和丈夫过一个周要打一次K1针,医疗费共花费了10万元。

3、被害人郝某陈述,2008年农历10月8日,他们村的白某祥去世了,他去家白某吃了一顿饭后发现自己的牙龈出血,第二天又流鼻血,而且开始小便出血,在延大附属医院被诊断为鼠药中毒致身体各部位出血。过了一个月,他左腿开始肿痛,皮肤大面积渗血,又到西京医院住院治疗,专家诊断他是因鼠药中毒引起病症,他妻子和儿子郝某护理他时也流鼻血,后来诊断和他一样,都住院吊了针。他们家腌制的萝卜菜一般到第二年五月份左右吃完。2008年过年时他们已搬到了新地方,但还是常到旧地方某腌制的萝卜菜吃,过年时他三个儿子回家可能也吃过腌制的萝卜菜。

4、被害人郝某(郝某之子)陈述,2008年约11月份家中打电话说父母患病了,他过年前回家,在家中住了约二十天。2009年三四月份,他陪父母治病时也流鼻血,医生诊断他和父母的病一样,都是凝血功能异常。

5、证人郝某(郝某之子)证明,从2008年农历十月份至2009年三月份,他父母和他大哥都牙龈出血、尿血。

6、证人高某(延水关镇卫生院院长)、刘某某(延川县医院化验室主任)证明,2009年3、4月份,延川县X镇X村民一家三口在延安住院,主要症状牙龈出血、尿血,可能患了血液病,2010年4月份,市县卫生局、防某、县医院化验室的有关人员到镇X村里有了传染病,到村X镇卫生院配合,给郝某千村所有人都采了血,并进行了化验。

7、证人杨某、郝某、郝某证明,刘某人品不好,生活作风不好与郝某的妻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8、检查笔录证明,在刘某家南墙炕头及写字柜内提取到有关“某某”(杨某)内容的一些纸张。

9、辨认笔录及照片证明,刘某指认出郝某家窑洞内北侧第一口黑色磁缸的秸杆盖上是其给菜瓶内投放鼠药的位置。

10、刘某案发前的手写稿证明,刘某与杨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11、延川县卫生局出具说明证明,延水关镇X村郝某一家人出现凝血功能异常情况。

12、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延安市中医院住院病历及诊断证明,杨某、郝某、郝某凝血功能异常,维生素K缺乏症,系敌鼠钠盐中毒。

13、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公物证检字【2011】X号鉴定结论,从郝某、杨某的静脉血液中均检出大隆成分。

(三)、2009年农历6月份一天雨后,被告人刘某将其摩托车停放于被害人郝某的破窑内后去见杨某,郝某知道刘某杨某不正当男女关系,便借此辱骂了刘某,刘某便欲毒死郝某,之后刘某从家中拿得两瓶老鼠药投入水蜜桃饮料和方某内,并将该食品放于豁石梁郝某家的羊圈旁,郝某放羊时饮用了少量水蜜桃后出现中毒症状。几天后,刘某恐郝某未中毒,再次将含鼠药的水蜜桃、方某等食品放置于郝某旧地方某槐树下,被郝某女儿发现后丢入自家厕所内,后该瓶水蜜桃被丢弃于黑狗湾壕沟内。郝某住院后被诊断为继发性凝血异常。经鉴定,从黑狗湾壕提取的水蜜桃饮料内检出溴敌隆成分。

1、被告人刘某供述,2009年农历6月份的一天下午,他骑摩托时下起了大雨就把摩托推放在杨某家院内一个破窑内,之后就到杨某家去拉话,刚说了约五分钟,就听见郝某站在院内骂道:“柳林,你把你老子的脑推走,不然老子把你的皮剥了。”他就把摩托推走了。郝某和杨某的丈夫郝某是伯叔兄弟,郝某不想让他和杨某继续来往借口骂他,当时他就产生了用老鼠药将郝某毒死的想法。之后,他到延水关镇集上买了一瓶水蜜桃,在家中拿了一包思园方某,从家中木箱子与石头夹缝中拿出两瓶老鼠药,那是他六七年前,在延水关镇集会上从一个操河南口音的老汉手中购买的,当时买了四瓶,装在一个硬板纸盒内,老鼠药瓶高约4、5cm,直径约1cm圆型的软白某塑料瓶,瓶内装有淡红色液体。他走到豁石梁郝某家羊圈上弯处时,在酸枣树上掰下一根圪针,用圪针将两瓶老鼠药瓶顶部刺破,将一瓶半老鼠药挤进水蜜桃,又把方某袋中间用圪针刺破,将剩余的半瓶老鼠药挤到刺破的地方,在四角上一拽,老鼠药被吸进方某袋内,后将老鼠药瓶扔到下路边的土圪崂(山窝)里,他将食品放在郝某家羊圈一出来的土圪X(土台)上,他当时想郝某经常放羊,看见水蜜桃和方某会喝或者吃,那样就可以把郝某毒死。过了几天他见郝某事,就在张家河村门市上又买了水蜜桃、方某、蛋黄派,在家中将老鼠药挤到水蜜桃内和方某上,把这些食品放在郝某家旧地方某槐树下。

2、被害人郝某陈述,2007年冬天,村里的人都吵着说刘某和杨某有不正当关系,平时他也见二人一块赶集。2009年5月20日左右的一天,他见刘某骑摩托车到杨某家进去了,当时他弟弟郝某在外打工不在家,他心里非常气愤,就将刘某的摩托推倒狠狠的骂了一顿。2009年农历5月29日前后的一天中午,他去豁石梁羊圈去放羊,见路畔土台下放一个白某塑料袋,袋内装有一瓶水蜜桃和一袋思圆方某,他估计是山里劳动或捉蝎子的人放下的,就把塑料袋挂在羊圈过来另一孔窑洞内的木楔子上。第二天他给女儿说了拾到水蜜桃的事,并让他女儿看。第三天他见水蜜桃和方某还在,当时渴的厉害就把水蜜桃拧开小喝了两口,他怕水蜜桃有问题,就没敢再喝,后把食品提回了家,他女儿郝某顺手就把食品都扔了。2009年农历6月8日,他开始尿血、口腔内出血,在延川县医院进行了检查、输了液体后感觉自己越来越严重了,后转到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被诊断为:继发性凝血异常。

3、证人郝某(郝某之女)证明,2009年农历6月份一天,她到了她家放羊的地方,她父亲说:“这里有瓶水蜜桃和方某,在地上撂着哩,敢是哪个捉蝎子放下的,我把那挂在崖上了,不知道敢喝不敢喝。”她说:“哪有这么好的事。”第二天晚上,她父亲手里提着那瓶水蜜桃和方某回到家对她说:“我渴的实在不行了,就把水蜜桃拧开喝了一口。”她从父亲的手里将塑料袋拿过来,把水蜜桃里面的水倒掉,将东西扔到了坡下。过了几天母亲打电话说她父亲尿血了,她想是不是喝了水蜜桃的缘故。2009年7月份,她到旧地方某柴时,发现老槐树下面放一个塑料袋,塑料袋内装着水蜜桃、方某(袋被剪开一小口)、达利园小面包,就把这些东西都扔到了自家厕所内。她听母亲说掏厕所时掏出一水蜜桃瓶,连同茅粪一起送到黑沟湾壕的地里了。

4、证人郝某(郝某之女)证明,2009年7月份假期的一天晚上,她二姐说:“在羊圈门口放一瓶水蜜桃,爸爸把水蜜桃喝了两口,我一把夺下了。”她爸爸说:“渴的不行了,估计是捉蝎子的放下的,没有事,死不了。”第二天她姐对她说其在旧窑下面喂猪看见槐树下面放了一桶水蜜桃、一包达利园面包,还有一袋方某,把这些东西都扔到厕所里面了。同年7月底,她父亲开始尿血,身上看见青一块紫一块,就转到延安市医院又转到延大附属医院,因病情严重,医院发了病危通知书,又转到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被诊断为凝血异常。

5、证人白某某(郝某妻子)证明,2009年农历6月份,她丈夫突然尿血、浑身无力,后到延川县医院、延安市医院及西安市医院都住过院。后来听丈夫说其在农历6月份的一天在羊圈旁边发现一袋方某和一瓶水蜜桃,喝了一口水蜜桃,过了几天就开始尿血。2009年7月份,她在厕所掏粪时发现一个水蜜桃瓶,后将水蜜桃瓶和茅粪都送到黑沟湾壕的地里了。

6、证人贺某某证明,2009年农历7月份的一天,她在锄地(黑沟湾壕)时看见郝某的地里有一瓶水蜜桃和两个达利园小塑料袋,当时水蜜桃还有商标,盖拧着,她用脚踢时比较重,里面有东西。她听郝某说其父亲在羊圈里拿回水蜜桃喝了就尿血了,她害怕自家的牛被毒死,就将水蜜桃踢到沟下,用脚把塑料袋埋住了。

7、证人楚某证明,他近二十年来一直在延川县X镇的集市、庙会上卖各种老鼠药,其中溴敌隆装在一个纸盒内,有的是塑料瓶装的、有的是玻璃瓶装的,但都内装淡红色液体,中毒的主要症状是牙龈出血、皮下出血。五六年前的一天,郝某千村一个腿瘸的人从他手中购买过老鼠药。

8、证人郝某证明,2009年他父亲郝某开始尿血、口腔出血,后病医治基本好了,2010年腊月,他父亲面部发黄、眼球发黄、后被诊断为胆管阻塞肿瘤。于2011年5月14日去世。

9、辨认笔录及照片证明,(1)2010年7月8日,侦查人员带证人贺某某对其2009年农历7月发现水蜜桃的地点(郝某家黑狗湾壕地里)及其将该水蜜桃踢下土崖的位置进行指认。侦查人员经绕道顺踢下位置垂直下方5米处串水洞底发现一瓶“娃哈哈”牌水蜜桃,瓶身裸露不及三分之一,商标变白,未发现生产日期,瓶内液体浑浊,瓶体沾满零星土吧,液体量临界瓶盖下缘,经贺某某辨认后确认该瓶水蜜桃系其踢到沟内的水蜜桃瓶。

10、证人郝某对两次扔水蜜桃的地点即郝某家硷畔、厕所及第二次发现水蜜桃等食品的地点(郝某家旧窑洞东南侧)进行了辨认并确认。

11、证人白某某指认发现水蜜桃的厕所及将其丢弃于自家枣树地的地点(3)被告人刘某指认出两次投毒地点分别为郝某家的羊圈旁及郝某旧院附近。辨认其购买食品的延水关镇X村贺某某的烟酒副食门市。刘某对黑沟湾壕发现的的娃哈哈牌水蜜桃经混杂辨认后确认系其作案用的水蜜桃。

12、扣押物品清单及公安机关情况说明证明,对贺某某在郝某千村黑沟湾壕发现并寻找到娃哈哈牌水蜜桃饮料一瓶(由郝某家厕所移送至此)。瓶内液体浑浊,瓶体沾满泥土,瓶竖直放,液体量临界瓶盖下缘,经鉴定,该娃哈哈水蜜桃内检出溴敌隆成分。

13、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病历及化验单证明,被害人郝某被诊断为,继发性凝血异常,失血性贫血。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公物证鉴字【2010】X号鉴定证明,在黑沟湾壕提取送检的水蜜桃检出溴敌隆鼠成分。

(四)、2010年3月19日,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郝某合伙承包了柏树洼村挖枣树条带的活,次日刘某未通知郝某自上山劳动。3月21日,刘某被郝某妻子指责后,便欲毒死郝某。当天,刘某在家中拿得一瓶老鼠药,在贺某某的副食门市买了一瓶“康师傅”水蜜桃。在与郝某劳动时,刘某趁机将老鼠药倒入水蜜桃,后借故离开。郝某喝过该水蜜桃后,感觉不适,并于4月3日上午晕倒,遂持保存的该水蜜桃报案。经鉴定,在刘某提供给郝某的水蜜桃饮料及郝某的血样中均检出溴敌隆成分。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刘某供述,2010年3月19日,他和某某(郝某)在柏树洼村合包了挖壕的活,商量好挖完后分钱。他们先一起挖了一天。3月20日早上,因天气不好,他们商量好休息。之后他听说刘某荣和三轮不见了(刘某荣开三轮负责把村里的人拉到柏树洼挖壕地里,来回挣5元钱),他想肯定是某某挖壕去了,便骑摩托到山里,没见到某某,就独自在山里挖了一天。3月21日早上,他到某某家问情况,某某的婆姨某某对他说:“你日弄(戏弄)人也不是这样日弄,两个人包下的活你一个就干了。”他说:“三轮不见了,还以为某某走了。”某某说:“你敢是有摩托哩,我们没有。”之后,他看见某某开个三轮从他家坡上往上走,他招手呐喊,不知道某某看见没有,还是专门不理他。他当时就起火了,心想某某家两口子都是这种人,就产生了用老鼠药将某某毒死,让他们一家人不得好活的念头。他回到家中,在进门后右侧的第一个箱子和垫箱子石头之间的夹缝中找到一瓶老鼠药(前六七年前,他到张家河村集市上从一个河南口音的老汉手中用一元钱买了两瓶老鼠药,瓶是塑料的,无标签,瓶内装有淡红色液体),心想怎样能使某某将老鼠药喝下去而不被发现,他想水蜜桃是一种有色液体,将老鼠药放进水蜜桃内不易被发现,他的老鼠药正是淡红色液体,他骑摩托车在王世德妻子贺某某开的小卖部里买了一瓶水蜜桃,到山里后对某某说:“今天受了你婆姨些窝囊气,”为了让某某相信水蜜桃没有问题,他拿出水蜜桃拧开瓶盖让某某喝,某某不喝,他硬把水蜜桃塞给某某让其喝了两口,还将水蜜桃拿过来自己也喝了两口。他乘某某小便时,在枣树枝上掰得一根圪针,把老鼠药拿出来,用圪针将老鼠药瓶顶部刺开,把水蜜桃盖子拧开把老鼠药全部挤入水蜜桃瓶中,将水蜜桃盖子拧住放好,某某过来后,他说:“我回家了,水和水蜜桃都给你放在地里了。”他想走了之后某某肯定会喝水蜜桃,之后他就走了。晚上19时许,某某把他叫到刘某某家,他看见他放在地里的水蜜桃已经放到了刘某某家的炕沿上,当时还有刘某某。某某对他说:“老刘,你在水蜜桃里面日鬼了,”他说:“我咋日鬼了,”某某说:“你没有日鬼为什么水蜜桃的颜色不对,”他说:“开始我们一起在山里都喝了好着哩,我人都走了还能日鬼。”后某某从门里进来将他手中的水蜜桃抢过去说:“好了,我不和你说了,咱们到派出所去说。”

2、被害人郝某(又名某X)陈述及辨认笔录及照片证明,2010年3月19日,他和刘某合伙在延水关镇X组峁承包了两亩半挖土壕的活。3月20日因刮大风他们商量好不去了,结果中午时刘某一个人去了。3月21日早上,刘某到他家时他妻子因刘某一天上山没叫他说了刘某句。饭后他开三轮出了大门口,看见刘某向他招手就没理,当他把家里的DVD送到修理部返到贺某某的烟酒门市时,看见刘某手里拿一瓶水蜜桃往摩托上捆。到山上后他们一块开始干活,中午11时许,他喝水时刘某让他把其带的水蜜桃捎过来,刘某让他喝水蜜桃,他说喝好了不喝了,刘某再三让他喝,他喝了一口,刘某还让他喝,还一直往他手里塞,他就又喝了一口把水蜜桃给了刘某,刘某拿着水蜜桃也喝了一口。我们把承包的活干完后,刘某就给柏树洼村的队长李某打电话准备再承包一块地,李某来后指着山峁的一块地说:“就这块地挖完150元,”刘某嫌钱少不干,他就在李某手中承包了那块地。李某走后刘某也走了,临走时刘某说把水蜜桃和水给他留下。他在地里干到16时许,因口渴拿起那瓶水蜜桃时发现里面的颜色和前面喝过的不一样了,颜色变的有些深红,就先抿了一点,感觉是苦的,他就拿凉开水把口漱了一下,然后又去尝了一下感觉还是苦的,就再没喝,并给妻子打电话说:“柳林今天在水蜜桃内下了药,差点把我毒死。”18时许,柏树洼村的李占常来到山峁上,他拿起水蜜桃让李尝,李说自己不爱喝就走了。在回家的路上他在王世德的门市部买了一瓶同样的水蜜桃。回家后他将村书记刘某某叫到家,并告诉刘某某刘某在山上给他留了一些水蜜桃,里面有毒,后他们在刘某某家找到刘某,他说:“老刘,你今天怎么给我留下的水蜜桃有药了,想把我毒死,咱们又没有意见了,”刘某说:“谁知道你在山里怎么放进去的,还冤枉我了,”他妻子赶到后将水蜜桃拿回家藏在了桌子下。2010年4月3日早上,他劈柴时突然晕倒,让王某某医生给他输了液体,他怀疑自己的病是由于3月21日喝了刘某给他的有毒水蜜桃所致,就将那半瓶水蜜桃拿到延川县公安局张家河派出所报了案。经混杂辨认郝某指认出X号水蜜桃为刘某留给其的有毒水蜜桃。郝某指认案发现场位于延川县X村胡乔咀峁。

3、证人杨某(又名某X,系郝某之妻)证明,她丈夫和刘某合包了活,准备干完后挣的钱一起平分。2010年农历二月初六的早上,刘某到家中对她丈夫说:“你昨天到哪里去了,怎么没去干活,怎也找不到你。”她说:“你明明说了你昨天不去干活的,怎么你一个人去了,不叫我丈夫,”刘某说:“你的电话昨天打不通,我就一个人去了。”她说:“你又不是找不到我们家,你今天怎么能找到我家。”刘某说:“和你婆姨家说不清楚,不和你说了。”她就说:“你有摩托车了,我们家穷买不起摩托车,怕我丈夫坐摩托车的话你可以先走,我丈夫随后就到。”当天下午14时许,她看见刘某先回家了。17时许她给丈夫打了电话,她丈夫说:“他和刘某包下的活已经干完了,又包了一块,刘某嫌钱少先回去了,刘某那孙子在水蜜桃里下了药,还准备害我了。”19时许郝某回家后,叫了刘某某到她家,她丈夫从包里拿出两瓶水蜜桃,一瓶是半瓶红色的,一整瓶是黄色的,对刘某某说:“这半瓶红色的是刘某山上给我喝的,这瓶黄色的是我刚买的。”之后,刘某某和她丈夫拿上这两瓶水蜜桃去了刘某某家,她去后听见刘某说:“谁知道怎么弄的,又不是我弄的。”她就把那瓶红色的水蜜桃拿回她家藏到柜子底下。农历2月19日早上,她丈夫劈柴时,躺倒在地,口里流憨水,眼睛也瞪了。就叫来王志荣给她丈夫看病,掉了几瓶药。另证明:同村的白某祥在2008年后半年出现牙龈出血,尿血等症状,后就死亡了。2008年底郝某也出现尿血等症状,当时卫生部门还到村里进行过抽血化验。2009年后半年郝某也出现过牙龈出血、尿血等症状。经混杂辨认杨某指认出X号水蜜桃为刘某留给郝某的水蜜桃。

4、证人楚某证言及辨认笔录、照片证明,他近二十年来一直在延川县X镇的集市、庙会上摆地摊出售各种鼠药。他卖过一种叫溴敌隆的杀鼠剂,装在一个纸盒内,溴敌隆这种老鼠药有的是塑料瓶装的、有的是玻璃瓶装的,都内装淡红色液体,中毒的主要症状是牙龈出血、皮下出血。五六年前,郝某千村一个瘸腿的人在他手中购买过老鼠药。经对8名不同的男子混杂辨认,楚某辨认出X号男子(刘某)在他手中买过杀鼠剂。

5、证人李某证明,郝某和刘某在他们村合伙承包挖土壕。

6、证人惠某某证明,2010年4月3日早上,郝某的妻子某某叫她说郝某晕倒了,她上去看见郝某躺在大门外,眼睛都瞪了。之前几天某某从她家桌子下面拿出半瓶水蜜桃对她说:“郝某和刘某在山里干活时,这是刘某给郝某的水蜜桃,颜色不对(有点红),里面放进去药了,郝某尝了一口,幸亏没有喝下去。”

7、证人贺某某证明,她是延水关镇“烟酒副食”门市经营者,在两个多月前的一天早上8时许,她刚开门,刘某就到她的门市上买了一瓶康师傅水蜜桃(500毫升)。

8、证人刘某某(郝某千村支部书记)证明,2010年3月21日晚,郝某叫他到家里对他说:“我和刘某白某一起干活,刘某走的时候给我半瓶水蜜桃苦了,有问题。”他看见一瓶水蜜桃满的是黄色的,另一瓶装少半瓶,是粉红色的。郝某满的那瓶是刚买的,另外半瓶是刘某干完活留下的,因早上他老婆把刘某疏落了一气,刘某要往死毒他了。后他把刘某叫到刘某某家,郝某对刘某说:“你把这喝上一口,看这两瓶水蜜桃一样不一样。”刘某说:“谁知道你给这里面弄了些什么,当时在山里你喝来着,我也喝来着。”后郝某的妻子来把那半瓶水蜜桃拿走了。过了七八天的一天早上,他听说郝某晕倒了,他去后见郝某在地上躺着,抢救了一会,郝某眼睛睁开了。经混杂辨认刘某某指认出X号水蜜桃为刘某留给郝某的水蜜桃。

9、证人刘某某证明,2010年农历2月6日晚20时许,刘某某、郝某来到他家和刘某针对过在水蜜桃内投毒的事。

10、证人王某某证明,2010年4月3日早上7时许,郝某妻子打电话说:“郝某在院子劈柴时突然晕倒,口吐白某。”他去后,郝某说:“前几天柳林在山里让我喝水蜜桃,我泯了一口苦了,就在没喝,现在水蜜桃还在我家放着。”他看见有半瓶水蜜桃,颜色是黑红的,和正常的水蜜桃颜色不一样。他给郝某做了检查发现,血压有点低,他当时怀疑是食物中毒,就给郝某了两瓶液体。

11、证人李某某证明,2010年3月份的一天下午五六点钟,他在柏树洼村山上碰到郝某在挖枣树壕。郝某拿着半瓶水蜜桃说“你尝一口,这水蜜桃的颜色不对,这是刘某给我留下的水蜜桃,他在里边捣鬼了。”他没有接饮料对郝某:“死不爱喝这东西。”

12、辨认笔录及照片证明,(1)、经混杂辨认刘某确认X号“康师傅”水蜜桃饮料是其留给郝某放有鼠药的水蜜桃。刘某指认与郝某劳动时其投鼠药的地点,并指认出其家窑洞中藏老鼠药的位置。(3)、经对8名不同的男子混杂辨认,刘某辨认出X号(楚某)是几年前给他卖过杀鼠剂的人。(4)、刘某指认延水关镇X村贺某某烟酒副食门市为购买康师傅水蜜桃的地点。(5)、刘某对侦查实验所用的“溴敌隆”鼠药进行混杂辨认,确认X号大卫牌溴敌隆杀鼠剂与其作案所用鼠药为同一品牌,该鼠药外包装为长方某黄色纸盒,内装白某封闭型圆柱形塑料瓶,瓶内装有淡红色液体。

13、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证明,将一瓶水蜜桃剩余x,将溴敌隆鼠药倒入其中,摇匀,见水蜜桃由米黄色变成桃红色,将刘某留给郝某的水蜜桃饮料和实验用的饮料颜色进行比较,两者颜色相近,实验用的饮料颜色稍淡。

14、延川县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单证明,扣押郝某持有的康师傅水蜜桃一瓶,内剩余x粉红色液体。

15、(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公物证鉴字【2010】2924、X号检验结论,从扣押郝某的水蜜桃饮料及其血样中均检出溴敌隆。

16、微量物证与毒物毒品分析证明,大隆、溴敌隆均为高效杀鼠剂。

以上所述证据相互关联、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因琐事与他人引发矛盾,多次采用在水蜜桃饮料、方某等食物内投放鼠药方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中一被害人在治伤过程中死亡,二人仍在治疗,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辩称白某详并非被其毒死,经查,被害人白某详在食用含毒的方某后,凝血功能出现异常,体内及皮下多处出血,死亡时蛛网膜出血,该事实不仅有证人证言、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佐证,且与死因鉴定结论相印证。故刘某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指定辩护人提出刘某因其妻二十年前被他人欺负而患精神病,因而实施犯罪,请求从轻处罚。经查,刘某之妻患精神病二十余年,无证据证明系被害人白某详、郝某所致,刘某犯罪动机卑劣,因琐事报复白某详、因道德败坏毒杀郝某,与被害人郝某、郝某素无积怨,仅因一句责骂,遂生杀人恶念,其将杀人动机归咎与被害人,显系狡辩,故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亦不予采纳。被告人刘某贯用鼠药杀人属惯犯,且事先有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刘某无民事赔偿能力,故免予民事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一款、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刘某免予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某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许斌

代理审判员黄延峰

代理审判员刘某杰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常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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