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被告人胡某某合同诈骗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公诉机关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胡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09年4月7日被濮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逮捕。

辩护人兰某某,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律师。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胡某某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2009年12月7日作出(2009)华区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胡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胡某某不服,以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撤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2009)华区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王永红

代理审判员朱海宇

代理审判员贺艳丽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翟兰某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