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陈某某、谭某某、王某某与中国商业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时间:2004-10-15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4)一中民初字第8060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4)一中民初字第X号

原告陈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防务局工程师,住(略)。

原告谭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防务局工程师,住(略)。

原告王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武汉长江水利委员会设计院工程师,住(略)-X号。

上述三原告之共同委托代理人李琳,北京中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述三原告之共同委托代理人唐彬,北京中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商业出版社,住所地北京市宣武区报国寺X号。

法定代表人刘某甲,社长。

委托代理人龙某某,男,汉族,中国商业出版社副总编辑,住(略)。

委托代理人刘某乙,男,汉族,中国商业出版社编委会副主任,住(略)。

本院于2004年7月21日受理原告陈某某、谭某某、王某某诉被告中国商业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陈某某、谭某某、王某某以已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04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中国商业出版社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陈某某、谭某某、王某某撤回对被告中国商业出版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683元,减半收取2341.5元,由原告陈某某、谭某某、王某某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彭文毅

代理审判员邢军

代理审判员江建中

二OO四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张颖岚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