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张某等6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小学文化,陕西省甘泉县X村民,现住(略)。

上诉人(原审原告)白某甲,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小学文化,职业、住(略)。

上诉人(原审原告)白某乙,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初中文化,职业、住(略)。

上诉人(原审原告)白某丙,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初中文化,职业、住(略)。

上诉人(原审原告)白某丁,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小学文化,职业、住(略)。

上诉人(原审原告)胡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小学文化,职业、住(略)。

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崔树森,陕西黄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郝某戊,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中专文化,陕西省甘泉县X镇居民,现住(略)。

委托代理人马晓卉,甘泉县法律事务中心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郝某己,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陕西省甘泉县X镇居民,现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陵营销部。住所地:陕西省黄陵县城。

负责人寇某,该营销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该公司职工,现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初中文化,陕西省甘泉县X村民,现住(略)。

委托代理人赵毅,陕西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庚,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初中文化,陕西省甘泉县X村民,现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辛,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大专文化,职业、住(略)。

委托代理人刘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初中文化,陕西省甘泉县X村民,现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庚,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大学文化,职业、住(略)。

委托代理人刘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初中文化,陕西省甘泉县X村民,现住(略)。

上诉人张某等6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甘泉县人民法院(2011)甘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陕西省甘泉县人民法院(2011)甘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陕西省甘泉县人民法院重审。

案件受理费3700元,退还上诉人张某等6人。

审判长冯晓彬

审判员刘某虹

代理审判员齐进飞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樊蓉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