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雒某申请宣告张霞死亡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雒某,女。

委托代理人马某某,男。

申请人雒某申请宣告张霞死亡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1997年8月26日,其女儿张霞不明原因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申请人经多方查找至今未果,请求法院判决宣告张霞死亡。

经查张霞,女,系申请人女儿。1997年8月26日,张霞不明原因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下落不明,申请人经多方查找至今未果。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于2011年2月23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寻找张霞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现已届满,张霞仍然下落不明。

本院认为,张霞离家出走长期下落不明,杳无音信已满四年,利害关系人雒某向本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本院依法发出寻找张霞的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张霞仍无音信,故本院对雒某的申请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宣告张霞死亡。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赵丽娟

二0一二年三月七日

书记员高磊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