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陕西公平电子XX公司要求撤销被告西安市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原告陕西公平电子XX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XX,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XX,陕西缔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西安市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西安市X区X路西段X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郝X。

委托代理人康XX。

第三人金XX。

委托代理人金XX。

委托代理人周X,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陕西公平电子XX公司要求撤销被告西安市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已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2年5月1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陕西公平电子XX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现收取25元,退还原告25元。

审判长李某

人民陪审员黄福全

人民陪审员邓志斌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书记员杨宁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