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周某某诉何某离婚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双牌县人民法院

原告周某某,女。

委托代理人杜某某,男,双牌县峦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何某,男。

本院于2012年2月16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周某某诉被告何某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廖伍爱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人民陪审员黄黎英、周某华参加的合议庭,于2012年6月4日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杜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何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05年2月17日在双牌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关系一般,于同年9月11日生育一男孩,署名何某洲,现跟随原告之母生活,就读于双牌一小。被告于2008年5月26日患脑梗塞、甲亢等疾病,治疗3个月,仍未恢复,当时,被告提议,原告同意,如果3年(2011年底)不能治愈,双方自愿离婚。约定期满后,被告出尔反尔,不同意离婚。原告认为,被告承诺到期不兑现,是对原告的一种欺诈行为,同时原告与被告分居已3年半之久,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诉讼请求:1、要求与被告离婚;2、小孩分段抚养(2009年9月11日起由原告抚养至2016年9月10日,之后由被告抚养成人);3、无共同财产分割。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

1、结婚证1份,用于证明原、被告双方系合法夫妻关系。

2、证人尹某、周某、周某×的证言各1份,用于证明被告从2010年春节前回打鼓坪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无感情交流,导致夫妻感情已破裂。

3、医院出院记录1份,用于证明被告于2008年6月1日患脑梗塞,虽经治疗,但至今未愈,导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被告辩称:(一)原告在被告大病治疗后,正在康复阶段,作为妻子不但不给予精神抚慰和生活照顾,反而提出离婚,是在被告“伤口上撒盐”的不道德行为,被告应诉是无奈之举;(二)请求将孩子何某洲判归被告。理由:1、被告因患脑梗塞,康复需要一定的治疗时间和过程,需要心理抚慰,有利于被告的康复治疗;2、被告目前恢复状况良好,但恢复到完全健康水平需要较长的时间,今后是否能婚育已成问题。(三)由原告承担小孩抚养费每月500元至满18周某,一次性付给被告,生活费之外的开支按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小孩18周某后仍在读书,原告承担50%的生活费和学费。(四)依法分割双方共同财产:1、在江村镇租赁开办的民生堂药店现有药品价值;2、于2010年借给原告父母买房的何某的存款5万元;3、返还原告为被告报销的医疗费(凭诊疗手册医保中心登记额)。(五)2010年以被告姓名、用工资担保在江村信用社货款8万元借给原告父母买房,被告不承担债务责任。(六)请求原告归还被告有关证件。(七)由原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本院认证如下:原告提供的证据1、3系书证,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证据2,证人未按法律的规定出庭作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经审理查明:2005年2月17日,原、被告经相识相恋一段时间后在双牌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男孩,署名何某洲,现跟随原告之母生活,就读于双牌一小。2008年6月1日,被告因患脑梗塞、甲亢等疾病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住院治疗,于同年7月2日出院,共住院31天。现原告以被告患病长期未能治愈,不能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等为由,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本院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婚后育有一子,夫妻感情尚可;被告虽于2008年以来患脑梗塞等疾病经治疗未愈,但正在康复过程中;原告作为被告之妻,对患病在身的被告应多加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和心理上的慰籍,促使被告能尽可能地早期康复,在目前情况下,离婚对被告的疾病康复明显不利;况且,原告提出离婚,未提供证据证实本案具有法定离婚之情形,也未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实本案属“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之情形,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周某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00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交纳100元,由原告周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廖伍爱

人民陪审员黄黎英

人民陪审员周某华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

书记员吴婷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何某 某某 离婚 纠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