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黄某犯盗窃罪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莆田市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某,男,汉族,初中文化,务工。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1年12月5日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莆田市第二看守所。

莆田市X区人民检察院以莆城检公刑诉(2012)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于2012年3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莆田市X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疆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莆田市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11月27日6时30分许,被告人黄某路过莆田市X区X街五帝庙停车场时,见被害人李某某的小轿车的车窗未关,车内副驾驶座上放有一钱包,遂生贪念,便伸手将该钱包装入自己口袋中逃离现场。后被告人黄某行至南门西路X巷子中,将钱包内的现金人民币1800元及一条黄某项链(价值人民币7467.6元)盗走,并将钱包扔在附近垃圾堆中。事后,被告人黄某将赃款全部挥霍,赃物黄某项链被遗失。指控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被告人黄某在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十个月幅度内处刑。

上述事实,被告人黄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庭审质证的被害人李某某的陈述,价格鉴定结论书,现场监控录像,户籍证明、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抓获经过、破案报告书,强制措施及被告人黄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另查明,本案诉讼期间,被告人黄某亲属代为退还被害人李某波赃物折价款人民币9000元,取得被害人李某波的谅解。上述事实,有被害人李某波出具的谅解书及本院调查笔录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267.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其亲属代为退清赃款及赃物折价款,取得被害人谅解,故依法对被告人黄某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12月5日起至2012年12月4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审判员刘世民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邱晓敏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盗窃罪 黄某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