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离婚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吴某,男,侗族,农民,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

被执行人杨某,女,侗族,农民,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2月16日作出的(2011)通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吴某于2012年1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杨某支付抚养费。本院于2012年1月6日立案执行,并于2012年1月7日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2年2月24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杨某当场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该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2)通执字第X号案执行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叶发云

审判员黄华强

审判员粟光生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张勇

附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百零八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