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莫某与北京蓝天百姓佳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时间:2003-04-14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3)海民初字第5400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3)海民初字第X号

原告莫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干部,住(略)。

委托代理人余谈阵,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郭春飞,北京市天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蓝天百姓佳科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X镇X村X号X室。

法定代表人阮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薛某某,男,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法律顾问处律师,住(略)。

委托代理人朱某某,男,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法律顾问处律师,住(略)。

本院在审理原告莫某诉被告北京蓝天百姓佳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莫某于2003年4月11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莫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莫某撤回对被告北京蓝天百姓佳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原告预交),减半收取,由原告莫某负担五十元。

审判长李东涛

审判员杨凤新

代理审判员方斌

二OO三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胡唯嵘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