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三亚市分行与三亚顺风经济发展公司、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时间:2000-11-13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0)三亚经再字第3号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0)三亚经再字第X号

抗诉机关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原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三亚市分行,住所地三亚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蔡某,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吉某某,该行职员。

委托代理人李其钊,海南言必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三亚顺风经济发展公司,住所地三亚市大东海滨海渡假村别墅。

法定代表人王某甲,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某某,该公司职员。

原审被告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南洋大厦四层。

法定代表人桑某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林某扬,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某乙,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原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三亚市分行(以下简称三亚工行)与原审被告三亚顺风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三亚顺风公司)、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顺丰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于1999年7月18日作出(1999)城经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于2000年6月5日对本案提出抗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6月8日作出(2000)琼高法经再终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指令本院进行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再审。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委托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杜华和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曾雄资出庭支持抗诉,三亚工行委托代理人吉某某、李其钊,三亚顺风公司委托代理人孙某某及海南顺丰公司委托代理人林某某、王某乙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定:1994年8月10日,三亚工行与三亚顺风公司、海南顺丰公司分别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和《借款抵押协议书》,约定:三亚顺风公司向三亚工行借款200万元;期限一年,月利率10.98‰;以其自有房产别墅一栋(登记号为三私房证字第X号)做抵押;海南顺丰公司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月10日,三亚工行借款200万元给三亚顺风公司。借款期满,三亚顺风公司仅还部分利息(略).46元。借款期满后,三亚工行分别于1995年11月12日、1997年9月25日和1998年3月26日三次向被告三亚顺风公司追索过欠款。

原判认为,三亚工行与三亚顺风公司、海南顺丰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款抵押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属有效。三亚顺风公司逾期未清还借款本息,已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三亚工行诉求其付清借款本息、罚息,且以其所抵押的房产折价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借款本息、罚息的主张,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三亚工行又诉求海南顺丰公司对三亚顺风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海南顺丰公司辩称借款期满后,三亚工行未向其主张保证责任,已过两年诉讼时效,应免除其保证责任。因三亚工行自借款期满后曾三次向三亚顺风公司主张债权,依法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那做为保证人海南顺丰公司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亦中断。三亚工行该项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亦予以支持。据此判决:(一)被告三亚顺风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付清借款200万元及利息、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和罚息水平计自1994年8月10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其中,三亚顺风公司自1994年9月23日至96年5月22日已付利息(略).46元)。(二)被告三亚顺风公司逾期不还款,原告三亚工行有权申请将其抵押物进行折价、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三亚工行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海南顺丰公司对三亚顺风公司的欠款向三亚工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略)元,由三亚顺风公司承担。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是:①原判海南顺丰公司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违反"物权担保先于债权担保实现"的原则,属适用法律错误。②原判借款合同期满后的罚息由三亚顺风公司承担,属认定事实不清。其理由:双方在合同上确定的抵押房产评估价值为325万元,抵押物的折扣率为62%;且约定主合同到期,借款方即三亚顺风公司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抵押权人即三亚工行有权处理抵押物。因三亚工行未依约及时处理抵押物抵债,造成借款利息、罚息增多及抵押房产贬值,均属扩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三亚工行无权就扩大损失要求赔偿。应自己承担怠于行使权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再审查明,各方当事人对原审认定事实均无异议。但本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有遗漏:(一)三亚顺风公司与三亚工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还作如下约定:①借款用途:房屋内装修;②还款资金来源:销售或出租房屋;③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④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⑤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二)借款抵押协议书还约定:①抵押财产折扣率为62%,总值为325万元;②主合同到期,对借款方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抵押权人有权处理抵押财产,从获得价款中追偿贷款本息。(三)1994年6月23日,海南顺丰公司给三亚工行一份承诺书裁明:同意三亚顺风公司用三亚滨海渡假村别墅抵押贷款,贷款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如三亚顺风公司届时不能归还贷款的本息,我司代其归还。1994年7月28日,三亚顺风公司给三亚工行出具一份"不可撤销全权委托销售书"上载明:如不按贷款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既视为自愿放弃对抵押物的所有权,三亚工行有权自行将抵押的房产进行销售或其他方式的处置,以抵偿该贷款本息和销售所引起的费用。(四)三亚工行于1999年1月6日向原审法院起诉。且在原审庭审时提出变更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直接判令三亚顺风公司逾期不履行则由其根据出具的"不可撤销的销售委托书变卖抵押别墅以偿还欠贷,不足部分三亚顺风公司在十日内偿清。海南顺丰公司负连带责任。

以上事实,有借款合同、抵押协议书、承诺书、委托销售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及当事人陈述等佐证,足资认定。

本院认为,本借款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15条规定,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抗诉机关主张保证人海南顺丰公司不承担抵押部分的债权的保证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另原审原告三亚工行在原审庭审时提出变更诉求,明确要求海南顺丰公司只对抵押物处理抵债后不足部分债务负连带责任。而原判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既违反有关保证法律规定,又违反"不诉不理"原则,应以纠正。抗诉机关又主张借款合同期限届满后的借款利息、罚息属扩大损失。其理由:三亚工行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后未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及时处分抵押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三亚工行无权就扩大损失要求赔偿。故该借款逾期罚息应由其承担。原判由三亚顺风公司承担,属认定事实不清。本院认为,该房产虽已抵押,并已委托三亚工行销售,但房屋所有权然属三亚顺风公司,且该公司在管理、使用。故三亚顺风公司在三亚工行未履行委托销售书的情况下,应及时催促其履行或主张由自己进行处理。因三亚顺风公司未催促或主张,且又未按时还清借款,依法应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抵押协议虽约定借款合同期满后,三亚顺风公司不能偿还借款本息,三亚工行有权处理抵押物从获得价款中抵贷款。这是合同赋予三亚工行的权利,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应由其决定,与借款利息、罚息无因果关系。逾期还款利息、罚息产生于逾期还款本金,是法定孳息,不属扩大损失。抗诉机关主张属扩大损失与事实和法律不符,本院依法驳回。原判对合同效力的认定是正确的,但认定事实部分不清,且适用法律有误,应以纠正。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九条第一、二项、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1999)城经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的第一、二项及诉讼费的处理,即三亚顺风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三亚工行付清借款200万元及利息、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和罚息水平计自1994年8月10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其中,三亚顺风公司自1994年9月23日至1996年5月22日已付利息(略).46);三亚顺风公司逾期不还款,三亚工行有权申请将三亚顺风公司位于三亚市下洋田三亚滨海渡假村的抵押物别墅一栋(登记字号为三私房证字第伍佰零伍号)进行折价、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三亚工行有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略)元,由三亚顺风公司承担。

二、撤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1999)城经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的第三项。

三、执行本判决第一项后,海南顺丰公司对三亚顺风公司仍不能清偿的债务向三亚工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陈德雄

审判员林某文

代理审判员曾人孝

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关后钦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