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诉上海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X路某号。

被告上海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X镇X路某室。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诉称,原、被告素有业务往来,由被告向原告购买硅油及硅胶等,且双方签订有买卖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双方如发生争议交嘉定区人民法院解决。2009年10月,原、被告进行对帐,截止2009年9月底被告结欠原告货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同)x元,之后原告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15日又向被告累计送货x元,但期间被告仅支付了其中的x元,目前尚欠x元未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均未果。现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上述价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被告辩称,对原告提供的对账单有异议,该对账单上加盖的公章真实性无法确认,对出货单的签收人有异议,不是被告的员工。但考虑到息事宁人,现同意与原告协商解决。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上海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应于2010年6月10日之前支付原告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价款人民币x元(从被告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存款中直接扣划,同时由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二、本案受理费4200元,减半收取2100元,保全费1495元,共计3595元,由原告负担;

三、双方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已于2010年6月1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赵慧

书记员周莉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