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时间:2006-12-08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6)厦民初字第408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6)厦民初字第X号

原告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X路X号院玺荫鹏苑X号楼X-D。

法定代表人詹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帆,北京市通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长青北里X号X室。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林湧,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郑某某,公司职员。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为由,于2006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其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26元,减半收取113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刘新平

审判员曾聆

审判员刘文珍

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

代书记员洪毅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