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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购房时签署了两份合同,都是双方当事人所签,第一份是《房屋居间合同》有约定了(违约金),后来签

律师好,购房时签署了两份合同,都是双方当事人所签,第一份是《房屋居间合同》有约定了(违约金),后来签署的《房屋正式合同》是格式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因为居间合同已经约定过了,那么请问房屋房产过户后,卖家却未按时交付房屋,我是买家,现在有权利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胜诉可能大吗?
提问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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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定房屋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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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违约条款是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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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款清交房,现在款已清,房产已过户到我名下,请问律师,《居间合同》双方所约定的条款,现在是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呢,后面签署的正式合同并无特别说明(后合同覆盖前一份合同),两合同之间有相应的法律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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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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