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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能人”到阶下囚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近日,行骗27次,骗得赃款208.9万元的周春丽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她的诈骗手段便是吹嘘认识“大人物”———
   哈市43岁的周春丽打着认识省、市重要领导的幌子,在朋友中吹嘘有办大事的本领,3年间几乎骗了身边所有的朋友,而找她办事的人也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周春丽其人
   只有高中文化的周春丽在朋友圈中被称为“女能人”。只要朋友遇上难办的事,他们都会找周春丽。她不仅能为朋友的孩子安排就业、升学、当兵,还可以买到低价的高档住宅小区,甚至能办到高额利息的贷款。
   周春丽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能耐?1962年出生的周春丽高中毕业后就到哈市农机五厂当工人。1993年由于农机厂的效益不好,周春丽辞去工作,下海经商。最初周春丽通过朋友介绍,在道理区太平湖度假村担任副经理。1998年,自认为有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的周春丽辞去了副经理的职务,向朋友借了几十万元承包了新纪元酒店,自己当起了总经理。1999年,又因新纪元酒店的经营管理不善,周春丽关掉了新纪元,又向朋友借了十几万元在闽江小区开了一家茉莉饭庄。2003年,茉莉饭庄的经营状况出现危机,周春丽卖掉了茉莉饭庄,此后她再也没有从事任何工作。
   在下海经商期间,早年离婚的周春丽认识了某单位干部隋某,隋某也离婚多年。尽管隋某比周春丽小两岁,两人的交往却十分融洽。1996年,周春丽和隋某结为夫妻,第二年,生下一子。
   无事不能办的“女能人”
   周春丽走哪儿都吹嘘,这几年的下海经商认识了许多省、市重要领导,而且和他们都成了好朋友,找他们办点事不成问题。她的谎言让那些深信“有人好办事”的人羡慕不已。
   2002年7月初,周春丽偶然得知朋友王某想在高档小区买一套房子,但是认为房子的价格太高,一直没有买成。周春丽便告诉王某她认识市建委的领导,能在鸿翔名苑买到低价住宅,王某对周春丽的“能力”深信不疑。听了周春丽的话,王某和家人特意到鸿翔名苑选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周春丽告诉王某,那套住房她只花22.8万元就能买下来,王某一听立即给周春丽送去了22.8万元。三天后,王某又带着刘某找到周春丽,请她帮忙为刘某也在鸿翔名苑买一套200平方米的住房,周春丽打了几个“电话”之后称,她可以以最低价41万元买到200平方米的住宅。刘某大吃一惊,她没有想到周春丽的几个电话就给自己省了几十万元。刘某毫不犹豫地带着周春丽到银行办理了转账手续。
   2002年10月,周春丽听说朋友张某手头有一笔钱,就找到张某商量着“贷款”的事。周春丽向张某诉苦说,她正从威海、舟山等地大量贩运刀鱼,但是资金周转不灵,刀鱼在路上运不回来。如果张某能解囊相助,周春丽可以按照每月20%的利息付给张某,3个月后连本带利一并还给她。张某只知道周春丽做买卖,但从未听说她贩运刀鱼,找个借口回绝了。周春丽仍不死心,为了取得张某的信任,她当天晚上从市场上买了10箱刀鱼送到张某家,声称刀鱼是她从威海运来的第一批货,让张某尝尝鲜。周春丽此举,轻松地让张某借给她12.6万元。
   2002年11月,周春丽知道何某的女儿没有稳定工作后,就向何某透露,她前几天和省里的某领导一起吃饭时,得到了几个海关公务员的名额,如果何某的女儿想到海关工作,她可以帮忙。此事让何某的侄女知道了,她执意要周春丽帮忙办海关的工作,甚至一口答应了周春丽提出手续费11.5万元的条件,分四次将11.5万元存进了周春丽的账户上。
   2001年至2003年,周春丽先后以认识各单位领导为名,“帮助”20多位朋友办事,索要200多万元“手续费”。
   揭开“女能人”的面纱
   2003年初,王某和何某迟迟等不到周春丽的“佳音”,就频繁向周春丽询问事情的进展情况。周春丽总是找各种借口推托,要么说事情难办,要么说再等等很快就办下来了。一个月后,王某和何某见周春丽办的事仍没有任何消息,两人找到了求周春丽办事的其他朋友,他们也承认求周春丽办的事一件也没有落实,大家这才知道,他们都被周春丽骗了。于是十多个人同时向周春丽追要“手续费”,一时间,周春丽的手机几乎被打爆,家里的门槛几乎被踩烂。
   2003年4月,周春丽被“追债”无处躲藏,知道这场精心设计的骗局已经败露,哈市已经不是她的容身之地了,她决定出逃。出逃前,周春丽不忍连累心爱的丈夫和儿子,她向丈夫坦白了所有的一切,并提出离婚。4月25日,周春丽与丈夫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她开始了逃亡生活。
   2003年11月,王某和何某联合被骗的几个人到市公安局报了案,警方开始立案侦查,通缉周春丽。而此时,周春丽正在大连藏身,她带着钱不敢出门一步。2004年6月,周春丽察觉大连警方也在追捕她,她越发感觉自己的时日不多,加上强烈的思念丈夫和儿子,她决定回哈。
   在哈尔滨市的一间简陋的房子里,周春丽见到日思夜想的丈夫和儿子。第二天,周春丽给丈夫留下了一封遗书后,又消失了。
   在警方紧锣密鼓的追查下,周春丽于2004年7月21日在大连开往哈市的火车上被捕。经过调查,周春丽根本不认识她所说的省、市领导,向办事人收取巨额的的“手续费”都用于放贷、偿还先期借款、购买彩票及个人挥霍之用。虽然警方做了大量工作,但周春丽向20多人实施诈骗27起所获得赃款208.9万元,仅追回了8000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春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巨额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由于周春丽诈骗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而且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判处周春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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