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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真空”考验外贸企业判断能力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管理部副主任蒲小雷先生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随着经济转轨的实现,中国已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系,而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是信用经济。目前,中国正处于货币经济向信用经济过渡时期,信用交易在经济交易中的占比将越来越高,信用规模将随之不断增长。但他同时强调,尽管我国信用经济的春天已经来临,但我国的信用状况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信用体系建设任重而道远。
  “信用真空”造成巨额损失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世界各国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时,由货币经济时期转为信用经济时期。根据联合国的估算,中国东南沿海大城市的人均gdp已经超过2000美元。也就是说中国有些地区已经在信用经济的门槛前徘徊了。但是,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信用经济发展的扭曲。

  蒲小雷认为,市场经济走向成熟,就一定会发展为信用经济,信用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高级阶段。但是目前中国经济仍处于转轨时期,由于法律建设的滞后,改革不到位,产权不清晰,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形成了一个“信用真空”,失信现象比较严重,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成为社会的毒瘤,经济继续发展的“瓶颈”。信用经济受到大量的虚假经济冲击,在某些方面,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由于市场交易中信用缺失,以及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损失在我国每年高达五千多亿元人民币,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
  在国际经贸领域,因为许多进出口企业不了解外方的资信,盲目出口,导致在目的港钱货两空,最后甚至找不到承担责任的人。天津海事法院海商庭副庭长李秀杰对记者说,因外方企业信用缺失导致的我国进出口损失触目惊心。因此,她呼吁,在贸易的各个环节中,一定要仔细审查对方的资信情况,一旦对方资质可疑,一定要果断停止发货。
  金诚国际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管理部副总经理俞怡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内企业普遍没有信用风险的管理意识,很少对国外进口商进行信用调查。他介绍说,以信用证为例,尽管信用证交易的风险相对较小,但现在,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由海外的一些经济不发达国家和地区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就不是很安全,当地进口商只要交纳一部分押金,就可以开立大额信用证,这就为以后可能产生的欺诈创造了条件。
  信用调查避免涉外欺诈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处于转型阶段,吸引外资成为热点。但国际上的一些不法分子看到我们某些企业利用外资发展自己的迫切心情并利用这一心理,大肆进行诈骗活动。正是由于国内企业信用意识的匮乏,不能详细了解国外投资者信用情况,给了国际诈骗者以可乘之机。
  金诚国际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客户经理王炜对记者表示,大多数中国进出口商做国际贸易依靠的是经验以及对国际市场的了解。但现在,国际经贸瞬息万变,交易方式越来越灵活,单据满天飞,单纯的经验已经很难满足日益复杂的贸易流程。因此,开展信用调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交易风险。
  他介绍道,国内某公司一直通过信用证方式与美国某进口商交易。有一次,遇到季节性调整,该美国公司要求用t/t方式结算。因为变化比较突然,国内公司心存疑惑,但又无法了解对方更多情况。于是找到金诚信用,要求代为调查。经过一系列工作,得出的调查结论是:该美国公司近一年来经营状况日益恶化,建议国内公司采用现金方式与其交易。果然,不久后,那家公司破产。信用调查为国内公司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俞怡然表示,进出口商在与国外贸易伙伴做生意时,如果发现对方的交易量突然加大或交易习惯突然改变,就要警惕,此时,需要对对方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通常的调查内容包括:对方的行业特征、公司结构、业务领域、经营状况、经营者素质、财务结构等。只要在这些方面进行了充分注意,就可以有效地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成立了一批国有或民营的信用管理咨询公司,有的公司规模很大,注册资本达几千万元人民币,提供的信用产品种类非常丰富。中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都已介入类似的业务。
  信用建设要与国际接轨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征信与商帐事业部副总经理李晓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当时借鉴了国外大公司的经验,但发展缓慢。直到我国入世前夕,各级政府才意识到了信用的重要性,开始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他认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相当多的企业对风险不进行甄别,没有加强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导致企业经营高度不稳定。他指出,因为风险意识不强,中国相当多的外贸企业在过去二十多年里“赔海了”。因此,他强调,第一,企业要借鉴国外大公司的经验,在内部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并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第二,进出口企业应购买国外企业的风险报告;第三,加强对贸易伙伴的信用调查;第四,参照国际经验,建立我国自己的信用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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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小雷指出,美国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研究信用经济,1971开始信用立法,到1989年,制定了17项法律,已基本建立起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而中国才刚刚开始,全国人大法工委正在研究立法事宜,估计出台相关法律需要3—4年时间,全面建立起中国特色的信用法律体系大概需要10年时间。他表示,中国信用建设的完备是可预期的。
  他认为,尽管信用经济在我国呈发展态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存在着许多差距。中国的信用总规模远远不及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这不仅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而且也根源于中国传统的经营观念和消费理念,信用交易始终没有被人们广泛认可,信用经济始终在低水平徘徊,没有获得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但他强调,随着经济规模和信用规模的不断增长,信用经济将成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
  据了解,作为中国最大的非政府组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将联合美国金融、信用和国际商业协会(fcib),在10月27日共同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信用和风险管理大会,将就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信用经济对国际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影响和作用、信用风险管理以及如何利用信用产品拓展服务和商务进行深入地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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