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防骗手册 >> 查看资料

省消委发布消费警示:当心手机短信陷阱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省消委发布消费警示:当心手机短信陷阱
(2003-10-1807:25:44)
□金报记者叶永笔通讯员徐航、陈胜
近日,省消委发布今年第9号消费警示:要当心手机短信陷阱。
近期,省消委接到因手机短信上当受骗的投诉有所增加,且处理起来都比较棘手。
目前,较为普遍的短信欺骗方法有两种:一是以中奖为诱饵,骗取钱财。不法分子先通过手机短信告知消费者已成为“幸运客户”或者“幸运读者”,让消费者与之联系;然后告诉消费者获得大奖或赠品,奖品是诱人的手提电脑、手机等;其次是让消费者通过邮局向其支付邮寄奖品的款项;最后向消费者寄出名不符实,甚至假冒伪劣产品,有的干脆没有下文,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另一种是个别网站诱骗消费者回复短信骗钱。如国庆前夕,武昌王女士连续收到陌生手机短信:“国庆长假到了,我们交个朋友,一起去游玩。”开始,王女士并不理会,但短信接二连三发来,王忍不住,就回复了一条:“你是谁?”随后几天类似短信不断发来,于是她又回复一条:“你到底是谁?”
近日,王女士到营业厅交纳手机费时发现,这两条回复短信被收取了16元。据了解,此类短信一般由个别网站发出,不管机主回复什么内容,就默认该手机号码在其网站上注册,而注册收费标准则由该网站自己定。
为此,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收到陌生短信时,首先回忆自己是否参加过此类活动;其次核实其身份和诚信程度;最后就是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回复过陌生手机的用户,只要再次向其回复“0000”,注册就会自动取消。

[1]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