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防骗手册 >> 查看资料

50万美金订单骗来台商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2005年2月8日,除夕,一份来自台湾的贺卡寄到了中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本人谨代表公司及了解此案的所有台湾友人,表达心中无限敬意与感激,对于贵单位执法办事上的认真热诚与效率,让初次与咱自己中国人往来的我们印象深刻、铭感五内!敬祝新春如意吉祥!”
    发这份贺卡的是台湾某国际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李女士。郑州警方到底做了什么让台商如此感激?事情还得从2004年底的一起诈骗台商案说起……
  诱饵
  50万美元订单骗来台湾商人  2004年11月下旬,一名自称“开封中南实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王烈的男子致电台湾经营一知名品牌化妆品的某国际有限公司,寻求合作,在本地代理其系列化妆品。
    王烈向台湾方面提供了一份公司资料,上面显示:“中南公司”是一家成立二三十年的国有企业,从机械、五金做起,现在已经涉足到美容化妆品生意,在全国有30多家美容连锁店,覆盖中南五省,实力雄厚。
    这家台湾公司立即到互联网上收集“中南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料,发现与王烈介绍的相差无几。于是,双方公司开始互传合作协议、报价单等。最后,“中南公司”决定首期购买台湾公司50万美元的化妆品,并主动提出先付部分定金后再开始生产,但要求台湾公司派人到内地签订合同。
    由于这家台湾公司从来没有和内地做过生意,公司董事会想借助这笔大订单打开大陆市场,遂派执行副总裁李女士前来和“中南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在郑州的裕达国贸内面谈。
    诈骗
    “大客户”索要“打点费用”2004年12月20日9时,“中南公司”总经理黄贵才、总经理助理郑辉、副总经理张浩明、业务经理王烈、女秘书高琴等来到裕达国贸,和台湾公司副总裁李女士签订了50万美元的“购销合同”。
    高兴的李女士设宴感谢几位“大客户”。席间,业务经理王烈突然提出,如果要尽快将资金汇到台湾公司,需要给银行领导“意思”一下。做成了“大生意”的李女士答应了王的要求。于是,李女士就在王烈等人的带领下,来到裕达国贸一楼首饰专柜,购买了2条金项链、3只手镯、1个金属相,连同从台湾带来的3部手机和230美元,全部作为了“打点”的礼品。总价值4万余元。
    “他们告诉我,台湾人亲自去送礼不太合适,让他们全权代表就成,而且我想合同都签了,没理由对他们不放心。”李女士报案时说。但此后,这几人就再也联系不上,李女士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
    立案
    警方与受害人“时空连线”2004年12月21日晚,由于公司有急事,李女士匆忙前往武汉后,在武汉打电话向中原公安分局报案,之后就直接转机飞回了台湾。
    得知这一情况的中原公安分局王建中局长认为,这虽然是一起单纯的诈骗案件,但能否及时侦破关系到台商对祖国大陆的投资信心。当晚,“12·20”专案组正式成立。
    专案组立即打电话给在台湾的李女士。由于公安立案的法律手续、对嫌疑人照片的辨认等仅靠电话是不够的,所以警方网络技术专家提出了一条建议:通过网络msn聊天系统来办理本案所需的法律手续。
    2004年12月31日15时30分,专案组侦查人员王升、朱呈辉获取了李女士msn号码,按照约定和李女士准时坐在海峡两岸的电脑前。“面对面”的询问,在网上进行了3个多小时。
    为了尽快找到犯罪嫌疑人,公安民警将制作好的辨认照片扫描后通过msn传给了李女士让其进行辨认。最终,李女士在10张年龄相近、体貌特征各异的男性照片中一眼就认出了郭冬九就是诈骗自己的“总经理黄贵才”。
    2005年1月6日,李女士将打印好的“询问笔录”和“辨认笔录”捺上了自己的指纹,并通过美国联邦快递寄到了中原分局。
    整个立案程序依法顺利完成。
    破案
    小团伙专设“大生意骗局根据李女士提供的情况,专案组侦查人员到“中南公司”所在地开封进行查证落实,发现这压根就是一个虚构的公司,互联网上的中南公司和骗子们所说的公司毫不沾边。2005年元旦后,侦查人员陈卫星再次赶到开封,并在一家复印打字店发现了和总经理“黄贵才”名片设计非常相似的一张名片,遂立即询问了店老板朱某。朱某告诉警方,名片上“黄贵才”的名字是假的,这人就住在附近,听附近小卖部的人说他好像叫郭冬九,但警方一直没有找到郭冬九。
    警方经过排查发现郭冬九与王烈也相互认识。2005年1月21日7时,侦查人员陈卫星、刘恒等第三次赶到开封,通过当地派出所找到了王烈的朋友李小玲(化名),当晚10时在李小玲的带领和指认下,警方将王烈抓获,另两名团伙成员也相继落网。
    王烈真名叫王国庆,在诈骗团伙中充当“中南公司”业务部经理。几名犯罪嫌疑人在开封市城乡接合部租住了一间仅有20平方米的民房,只有一张办公桌,一部国际直拨电话、一部传真机和大量伪造的公章、购销合同书、名片等用于诈骗的作案工具。
    据王国庆交代,2003年年底,他们通过互联网站及台商贸易“黄页”获取台商的相关资料,然后由专人通过网站、电话、传真联系台商,自称“中南公司”准备购买大量货品,将台商骗到郑州、开封后,团伙成员合伙演出骗局。
    王国庆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实行提成制度,谁联系上客户可以提取非法所得的50%,40%归“公司”,剩余的则由“客串”女秘书、总经理助理等人平分。
    据中原警方初步调查,该团伙自成立以来先后向100多家企业伸出了黑手,其中有30多家掉入陷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蒋艳超律师
湖北武汉
韩建业律师
北京东城区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