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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谈中国保险业诚信建设问题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世界经济发展宣言大会大会上发表题为“加强诚信建设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演讲。
    以下是演讲全文: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嘉宾:
    大家好!
    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我们在这里举行“世界经济发展与企业信用论坛”,意义十分重大。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面,我就保险业的诚信建设问题谈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具有特殊意义保险的金融性质决定了保险业诚信建设具有特殊意义。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与银行业一样,负债经营是基本特征,其自身拥有的资本金与负债规模相比,是不对称的。如果没有诚信,公众就会丧失对保险业的信心,切断涌向保险业的资金链条,动摇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矗所以,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维护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保证保险业充足的偿付能力,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保证国家金融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保险产品的特点决定了保险业诚信建设具有特殊意义。保险作为一种服务商品,其有形载体仅是一份保险合同,相对于一般商品而言,具有无形性、复杂性、长期性、内在价值透明度低等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实际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储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在保险经营中,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并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后,保险公司并不以有形的产品作为交换,而只是承诺在出现特定事件后,由保险公司按约定履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义务。保险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决定了保险业较其他行业对诚信的要求更高,良好的信用是保险业的生命线。
    保险业所承担的特有社会责任决定了保险业诚信建设具有特殊意义。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功能,担负着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息息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很快,保持了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保险业的诚信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也是推动保险业快速增长的基本动因,但同时也出现了保险理赔难、寿险新产品销售中的误导、利差损等问题,影响了保险业的诚信形象。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不仅会损害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加强诚信建设,既是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强做大的迫切需要,更是保险业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和作用的根本前提。
    二、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基本思路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由保险法律制度体系、保险市场监督体系和保险信用评价体系三部分组成的保险信用体系。基本思路可以归纳为,打好一个基础,突出一个重点,培育一种文化,强化一个机制,形成一种合力。
    打好一个基础,就是要打好信用信息建设这个基矗信用信息是信用体系的基石,缺乏完整的信用记录,是不可能建立起科学的信用体系的。保险业的信用信息建设,首先要确定业务数据、市场运行和监管信息的披露内容和办法,扩大监管信息的披露范围和频度,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将保险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财务数据、受处罚情况、偿付能力等信息对外公开,使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和市场主体能够公平、方便、及时地获得必要的保险信息资源,提高信息透明度。其次,要建立从业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信用档案,建立起全方位的保险信用信息网络,实现保险机构、监管机关和社会间信息资源的共享。在此基础上,积极培育信用中介市场,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发展保险征信体系和保险信用评价体系。
    突出一个重点,就是要突出体制改革这个重点。明晰的产权关系是规范经济行为主体诚信行为的制度保证,在产权制度明晰的条件下,交易者的诚信行为才有助于其更好地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产权不清、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是诱发企业短期行为或失信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要通过推进国有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革,推动股份制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保险公司为追求长远利益而恪守信用。
    强化一个机制,就是要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只有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行为成本,才能促使市场行为主体的行为更加规范。建立保险业的失信惩戒机制,要有效发挥法律和市场对失信行为的双重惩戒机制,特别是发挥法律的惩戒机制。要严格按照《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惩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的相关失信行为。探索建立保险市场退出机制,以维护保险业的整体行业信用。
    培育一种文化,就是要培育保险业的诚信文化。要在保险业大力宣传、倡导诚信观念,加强诚信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使市场上的各类行为主体都充分认识到诚信的价值,认识到诚信对企业和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把诚信变成一种自觉行为。倡导各保险公司把诚信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重视,自觉把诚信建设贯穿到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加强对代理人的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到位而影响公司的信用,自觉加强对从业人员在法律、政策、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诚信道德水平。倡导各公司增强行业发展的责任感,为塑造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而共同努力。
    形成一种合力,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建保险业的诚信体系。保险监管部门要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框架下,重点做好保险业诚信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保险业的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保险行业协会要真正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保险公司要尽快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内控水平;新闻媒体要对保险业存在的不诚信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加强社会监督。
    我们坚信,通过加强诚信建设,必将有力推动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祝大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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