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非专利技术成果
被告魏某曾被原告方聘为该所副所长,负责黄姜的推广、生产管理、销售良种及回收成姜和对外销售、质量验收、价格洽谈,并与姜农和购成姜客户签订种植和销售合同。后入股富民公司,该公司称己方“全面负责黄姜开发工作”,同时在互联网上以相同内容进行传播,并称发展黄姜基地1万亩,年产黄姜3000万公斤,获利450万元等。在收购黄姜时向原告以契约形式所推广发展的姜农称,被告与原告是一回事,致使原告所签订的姜农合同内应收的黄姜被被告收走,导致原告按合同进行的研究推广方案无法实现。
原告订立有内部保密制度,主要内容:单位的经营信息、运作方法、合同种植亩数、对外客户售价、客户住址、电话号码、科研信息执行保密,否则如数赔偿。
原告诉至法院认为:(1)对自己黄姜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与推广的科技成果享有所有权,依法应给予保护。(2)对自己所投入的时间、金钱、劳力等所获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享有独占权和使用权,据此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更正虚假宣传,通过原传播机构消除因虚假宣传给公众造成的误解等。
有人认为,原告从申报技术成果准备开始就将自己的技术信息予以泄露,在推广中又向被推广的姜农传播,被他人轻易取得,为此不存在商业秘密之说。本案中,黄姜研究所与富民公司都以黄姜的种子出售和产品回购为主业,虽从业先后不同,但均为合法主体,在经营中可以依法自由竞争。
笔者认为,原告的黄姜人工种植研究所获得的非专利性技术成果要以商业秘密权保护的方式保护,以公开为要件取胜,去约束相对商业竞争对手,在一定时期内独占并具有排他性,只能通过有偿转让(在权利人同意下)或继承、赠与而消灭。因我国专利法不尽完善,如一个商业人,经投入可观的时间、金钱、智力劳动,一个领先于世的技术产生,可在专利申报前或过程中,由于程序上、时间上的要求,在这一期间可能就被他人以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所投机取巧,很快上马,成批生产,即使发明者最终获取专利权,但按专利法规定在他人取得专利权前,已成批生产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只能求助于商业秘密范畴的法律保护。
本案原告所取得的技术成果,是原告辛勤劳动所得,此成果被侵占引起商业秘密侵权案。
众所周知,专利制度是应促进技术变革而生的,而商业秘密又有补充专利制度之不足的作用。在市场竞争中,成本价格高低是成败之根本,以投入时间、金钱、智力劳动而取得的创新技术,理应受到保护。
曹书瑜 刘道清
- 我如何保证房屋抵债能够获得法律保护?再咨询! 7个回答0
- 我如何保证房屋抵债能够获得法律保护? 5个回答0
- 收到恐吓短信,如何保护自己? 10个回答0
- 有人用我和老公的身份证各向信用社贷款二十万,现在无力偿还,我该如何 4个回答20
- 医院做的对吗?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个回答0
- 某服装在短视频直播带货构成商标侵权被判惩罚性赔偿300万
- 电商网店“一件代发”不进货代销商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法律风险与相关问题
-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被告应该如何利用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不承担赔偿责任
- 将从正品渠道购买的商品低价售卖不构成知识产权侵权终不正当竞争
- 网店使用”XX综艺电视剧明星同款“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赔偿8000元
- 一件代发电商卖家经营者构成商标侵权合理来源抗辩成功
- 先企业字号后注册商标的是否无效或构成侵权企业如何维权应对
- 抖音快手短视频中引用音乐未经授权作为唱作歌手如何维权
- 代理被告网站APP提供盗版软件链接仅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帮助侵权
- 游戏软件通过技术手段涉嫌侵犯源码游戏构成著作权侵权获赔偿
- 离职员工携带前电商公司客户信息建立新公司构成商业秘密侵权获得赔偿
- 抖音账户主播直播涉案网课课程构成著作权侵权判赔得到支持
- 拼多多平台售卖转售课程视频通过夸克网盘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需赔偿
- 数字证书申请主体、接受主体与证书载明主体不一致=电子签名造假
- 知识产权侵权犯罪首例利用信息网络侵犯著作权刑事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