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发布日期:2010-03-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由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收取的保费中按国家规定的比例(通常为1-5%)抽取的.
2、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自一部分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缴纳的罚款将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3、其他来源,如 机动车缴纳救助基金费、 捐赠等。
基金主要用于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受害者。
相关法律问题
- 我现在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 2个回答25
- 如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 4个回答0
-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及时救助,致人死亡,需要付什么样的责任 3个回答5
-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及时救助,致人死亡,需要付什么样的责任 1个回答0
- 交通事故赔偿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