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在娱乐场所违法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发布日期:2010-03-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青少年在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等娱乐场所违法犯罪的特点
1、从违法行为上看,当前娱乐场所发案较多的是抢劫、强奸、传播贩卖淫秽物品、流氓团体寻衅滋事、卖淫嫖娼、伤害等刑事案件。
2、从犯罪的动机暴露的程度来看,青少年犯罪动机比较明显暴露出来。一些青少年道德品质差,文化水平低,在不健康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下,寻求精神刺激,骄横放纵胡作非为,公开和半公开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具有较为突出的反社会性质和放任性。
3、从违法犯罪手段来看,多数比较简单、粗暴、盲目,对自己犯罪认识不清,易冲动,有较大的随机性。
4、从犯罪成员的年龄和性别上看,正向低龄化扩展,而且男女相互勾结犯罪居多。
二、青少年在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等娱乐场所违法犯罪的原因
我国改革开放后,引进世界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进步,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某些腐朽东西也乘虚而入,许多青少年思想单纯,世界观尚未形成,在社会各种不良因素强烈刺激下,分不清美与丑、是与非,生活空虚,精神颠倒,但从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的自身分析,具体有以下几个原因:
1、青春期狂躁情绪的驱使。一些人在过量的酒精刺激下,失去理智而闹事斗殴,有人借酒壮胆,在半麻醉状态临场演唱,歌曲低级,南腔北调,丑态百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有人求唱心切,不按编排顺序点歌,争先抢唱引起纠纷。同时,因嘲笑起哄,喝倒彩导致打架斗殴。有的演唱者在突如其来的嘲笑面前,恼羞成怒,为挽回面子便大打出手,发生致伤致残致死惨案。如某家歌厅,王某点歌,演唱者不理彩,王某丢了面子,当场殴打演唱者,致成重伤,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2、黄色毒品的冲击。一些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场所混乱复杂,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场所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对违法犯罪活动视而不见,有的还提供方便,一些不法商贩公开出售黄色书刊、画报甚至淫秽制品,腐蚀毒害青少年。
3、地痞流氓滋扰。一些好逸恶劳四处游荡的流氓分子,为了寻求刺激,经常出入歌厅、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目无法纪,不服从场所人员管理,进场不买票,还故意起哄,捉弄客人,挑逗女青年,强拉硬扯女青年处对象交朋友,进行流氓活动,对青少年产生了诱发性的消极影响。
4、暗娼嫖客引诱。一引起卖淫妇女打扮时髦,行为轻挑,在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等场所出出进进,物色嫖客,一引起青少年被他们小恩小惠拉拢,以给门票,陪客人吃喝为诱饵把青少年拉下水,干起卖淫嫖娼勾当。据某区公安部门统计在一次扫黄突击检查中,发现歌厅、酒吧、夜总会场所至少有2—3名暗娼,多达十几人,这些多为无业青年,年龄最少只有14岁。
5、管理工作的失控。一些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场所重视经济效益,忽视内部保卫工作,使场所的治安整顿和治安管理成为薄弱环节。有的管理人员思想品质差,政治素质低,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内外勾结,扰乱场所治安秩序,违法治安案件逐步上升。
三、预防青少年在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等娱乐场所违法犯罪的几点对策
痛定思痛,我们应该看到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等娱乐场所引起和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多年来,在整治社会治安中所强调的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还没有真正落实。没有在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等娱乐场所采取严格管理,采取坚决打击的相应对策,这是导致青少年在这些娱乐场所违法犯罪的关键所在。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在这些场所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引起重视,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好“管好人、教好人”的各项措施。
1、广泛而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要根据这些娱乐场所的特点,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通俗易懂地向青少年宣传宪法、刑法、婚姻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使之明白什么是违法犯罪,教育青少年一旦发生违法事件如何依法与之斗争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从而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抵御违法犯罪和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
2、建立有利于青少年健康生活、成长的娱乐场所。良好的娱乐场所环境,对青少年生活、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青少年思想单纯,意志薄弱,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被不三不四人引诱教唆,误入歧途。广播、电视、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相互协作,加强合作,建立良好的娱乐场所秩序,鼓励娱乐场所举办健康向上的演唱比赛等形式,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3、把管理和服务结合在一起,整顿娱乐场所文化市场。为净化娱乐场所风气,把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作为重点防范单位,集中力量对贩卖黄色淫秽物品坚决清扫,严厉打击。针对以上娱乐场所的特点,加强场所内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开展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运用经济、法制手段,严格以上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规范各种公共行为,减少青少年犯罪。
4、挽救和依法严厉打击青少年犯罪分子。从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等娱乐场所犯罪情况看,有不少青少年分子自己犯了罪,而不知是犯罪,明明自己违法却不知道违法。因此,公安、司法机关应区别情况,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对屡教不改、嗜恶成性的犯罪分子决不能姑息迁就,养痛殆患,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重从快,予以惩处。只有这样,才能震慑打击犯罪,惩戒不法分子,教育青少年。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崔建华
相关法律问题
- 请给我们一个安全的娱乐场所 0个回答0
- 在儿童免费娱乐场所,儿童因玩耍头磕出血并缝针,娱乐场所是否有责任 2个回答0
- 上海娱乐场所上岗合格证办理费 2个回答25
- 公司位于人南立交凯宾斯基大饭店,这种娱乐场所丢的东西听说民警不会 1个回答15
- 在娱乐场所被砍伤老板是否负什么责任? 4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西安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江北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上海市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
- 非刑罚处罚措施
- 亲朋好友被抓走,律师给的忠告您一定用得到!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一起成功的诈骗罪无罪辩护案
- 论互联网犯罪案件管辖异议申请的难点、技巧和意义 ——从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的
- 经济犯罪全流程辩护思路指引
- 刑事案件判决的罚金,被告没钱缴纳怎么办?会加刑吗?
-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基本含义
- 如何正确区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
- 紧急避险的条件
-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