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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10-03-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苗婷与大学同学小许自大学开始恋爱,毕业后同居了五年还是没有登记结婚。苗婷多次催促赶紧结婚,但小许却对于婚事一拖再拖。苗婷咨询:“如果将来与小许分手,那么在这五年生活中两人共同置备的财产怎样分割?”

答:如果同居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说,同居关系中,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认定是谁的,除非有反证才能分割。法院审判中,将重点关注此类争议财产是否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购置”或者“共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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