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刑法学 >> 查看资料

“物欲型”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

发布日期:2010-05-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几年来,河北省藁城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自2005年以来,藁城法院未成年人犯罪综合审判庭共受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2件,其中财产型犯罪案件占64%。因此,分析物欲望型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物欲型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物欲型未成年人犯罪是指为了满足物质欲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施的各种侵犯公私财物的犯罪。它包括:1、侵犯财产的犯罪。如:盗窃、抢劫、诈骗等。2、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3、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中的某些犯罪 。如:赌博、制作、贩卖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等。4、以侵犯财产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如破坏电力设备、破坏交通设施、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等。未成年人的物欲型犯罪,主要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从该庭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2件,其中盗窃案52件,抢劫案26件,抢夺案4件。它的主要特点是:

1、犯罪动机的单一性。

未成年时期是一个自我抑制能力薄弱时期,而对物质的需要和追求又是十分强烈的,此时的未成年人在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为满足物质享受的欲望,很容易置法律于不顾,而肆无忌惮地以身试法。2005年6月,河北省藁城市廉州镇年仅16岁的王某和刘某在化肥厂打工期间,多次盗窃本厂职工的自行车,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吃喝享乐。

2、作案手段的残忍性。

未成年人的物欲型犯罪动机虽然具有单一性,但作案手段往往极其残忍,不计后果。2007年1月的一天夜里11点钟,河北省藁城市常安镇三青年,最小的吴某年仅14岁,在藁城市区尾随一女青年至胜利路医药公司门口对女青年实施抢劫,在女青年呼救时,14岁的吴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连刺女青年6刀,至该女青年重伤。

3、侵害对象的实惠性。

物欲型未成年犯罪分子主要侵犯私人贵重物品和国家财产。近几年来,物欲型犯罪的目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侵犯私人财产的目标除了现金外,主要是汽车、金银首饰和贵重物品,食品和衣物已不在眼中。原来很少成为侵犯对象的工业原材料和国家财物也已成为物欲型犯罪侵害的对象。该庭审结的,河南藉青年何家同等七人团伙流窜盗窃一案,该团伙自2006年1月至5月间流窜至河北省藁城市及山西、栾城等地,共盗窃各地轧钢厂、金钢石厂等企业原材料及电机等物品数十次,盗窃金额达33万元之多。

4、损害结果的的严重性。

强烈的物质追求,使物欲型未成年犯罪分子,为了一丝己利,不计后果,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2005年我庭审理的王某破坏电力设备一案,王某仅为几角钱一斤的铜钱而疯狂破坏电力线达数百米,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5、组织形式的团伙性。

由于未成年人还处在成长时期,生理、心理等方面还不成熟,独立性还比较差,意志力也比较弱,使他们逐渐形成一种对群体的依赖性和依附性,在未成年人侵犯财产犯罪中,团伙犯罪占到了60%。

二、物欲型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根据物欲型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我认为物欲型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和当前的社会环境及未成年人内在的思想品质有着密切的关系。

1、经济的发展带来的负效应是使物欲型未成年人犯罪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原因。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传统的社会准则受到振荡,现如今,在一些人的心里,求财已成为一切活动的中心,谋取金钱、讲究实惠已成为生活奋斗的目标,传统的“大公无私”、“追求精神财富”等价值观念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以财产的多少来衡量人的自身价值和社会地位,拜金主义在一些人中泛滥。有的学校将学校房舍改成工厂,有的在学校内开设小卖部、小吃部,甚至在课堂上推销商品等等,这一切,对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未成年人对金钱的欲望和向往,这种心态如得不到及时调整,便会形成不良心理定势,很多未成年人就是在这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下走上了物欲型犯罪的道路。如果未成年人能受到良好的家庭导向,置身于科学而健康的教育环境,就可以增强自身的免疫力,抵御商品经济中的负面刺激。反之,则易受到污染而走向物欲型违法犯罪的道路。

2、主观意志不坚定是促使未成年人走上物欲型犯罪道路的内在内素。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在讲实惠、讲金钱的浪潮面前,如果自身拥有良好、健康的心理素质和道德观念,就会抵御各种不良思潮的影响和冲击。事实上,物欲型未成年人犯大部分表现出较低层次的物质享受欲和扭曲的思想、价值、道德、法制观念。当这些意识和观念在他们头脑里居于主导地位时,犯罪的发生,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三、遏制物欲型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针对以上原因,为遏制物欲型未成年人犯罪,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理想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人生观是一个人对人生、对社会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如果缺乏正确的观点和认识,在人生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偏离正常的轨道,以至于与社会不相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

其次要对未成年人进行普遍深入的法制教育。许多未成年人犯罪时,根本不知道、不认识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对有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或根本不懂。因此,对未成年人进行普遍、全面和深入的法制教育,一方面可以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使其知道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另一方面可以震慑一部分未成年人犯罪,使其迫于惩处而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所顾忌或根本不敢以身试法。

第三、要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是孩子成长的土壤,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价值取向、行为模式都会对不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一个健康、向上、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导向性的作用。

第四、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知识和学习做人的重要途径。家长的耳濡目染,学校的循循善诱会在未成年人的心田播下健康的种子,会生根发芽,会使每一个未成年人长成参天大树、栋梁之材。

总之预防未成年人物欲型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作者单位: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萃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