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申请办理护照须知
发布日期:2010-06-17 作者:阎庆律师
一、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交标准的护照制证相片;
2.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国家公职人员申请办理护照时,应提供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意见;国有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职人员办理;
4.未实行按需护照申领的县、区须经县区受理并提交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00
办理地点:九江市长虹大道212号一楼出入境接待大厅
三、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5日内办结。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2-8278223
监督电话:0792-827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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