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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8月1日起城区每月最低850

发布日期:2010-07-31    作者:李英俊律师
成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081日起城区每月最低850
 
  成都市依据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等不同情况,对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县行政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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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和郫县等13个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850(每日39.10),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8.90元。
  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和新津县等7个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80(每日35.90),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8.20元。
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资料: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728日向媒体宣布,四川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档次将从450元调整至650元。此次调整自今年81日起执行。
四川此次调整一是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从450元、550元、650元三个档次调整为650元、710元、780元、850元四个档次;二是将现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4.9元、6.0元和7.1元三个档次调整为6.8元、7.5元、8.2元、8.9元四个档次。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功勋介绍,本次调整,是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三方四家协商,征求各市()意见后,按规定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复同意,经四川省政府研究确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1)加班加点工资;(2)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3)国家、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应由企业承担的劳动者的保险、福利待遇等。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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