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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职务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下)

发布日期:2010-10-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职务犯罪动机的生成机制
  犯罪动机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除少数职务犯罪外,绝大多数职务犯罪都是故意犯 罪,因此,绝大多数的职务犯罪都有犯罪动机。那么,职务犯罪动机是如何生成的。笔者认 为 ,经过上述内化机制的作用,使致罪因素内化为行为人的心理,这种心理首先表现为行为人 的犯罪意识,只是这种犯罪意识还比较抽象。当这种抽象的犯罪意识与具体的犯罪手段、 犯罪目标等结合时,行为人的犯罪意识就会转化为犯罪动机和目的;经过动机斗争,行为人 决意实施职务犯罪。在职务犯罪动机的推动下,行为人就会克服一切困难去实现职务犯罪 。这时职务犯罪意志就产生了。在职务犯罪意志的支配下,行为人的职务犯罪心理均外化为 一系列的职务犯罪行为。这就是职务犯罪动机的生成机制的形成过程。
  首先,职务犯罪意识的生成。职务犯罪意识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对明知自己担任一定职务 ,但由于自己的贪污受贿、渎职等行为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权谋 取非法利益,因而可能将受到法律制裁等这些情况的认识。上述的内化机制使行为人的致罪 因素逐渐转化为以“自私”为中心的“三观”观念,如,“做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 “千里来做官,就是为了权和财”和 “政治是空的,理想是假的,前途是渺茫的,只有吃喝玩乐才是 实惠的” 等观点。这种观点只是抽象的意识,还没有明确的犯罪手段和犯罪目标 。如,原云南省人事厅副厅长束开泰1994年因受贿罪被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 公诉。这缘于他帮助他人购烟,收受贿赂26万元。本来束开泰是一位工作几十年行将退休 的老革命,但是,当他看到身边的那些大款们出手大方,而自己却囊中羞涩,因此心理早就 失去了平衡。当他在向组织递交退休报告时,这位年近花甲的副厅长就动了心:“趁现在职 务在身,搞点钱就休息”。〔4〕(P288)?但是,以什么手段搞,搞什么钱,搞多 少等这些情况,对于这位副厅长来说还是未知数,只是处于蒙胧状态,是抽象的概念。
  然而,这些抽象的思想观点以一定的致罪因素为基础,潜伏于行为人的内心深处。它与 实际没有实施职务犯罪行为的其他公职人员的内心一样有着“我也要去贪污受贿”的念头, 具有质的不同:后者没有以一定的致罪因素为基础,它只是行为人的“一时闪念”而已,而 且不会长久存在于行为人的内心深处。
  其次,职务犯罪动机的形成。“犯罪动机是指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犯 罪动机内心起因包括两种因素:一是内在犯罪意图的欲求;二是外在刺激诱因目标。” 〔5〕(P147)?职务犯罪意识形成后,一旦与具体的犯罪手段、犯罪目标等犯罪诱因结合 后,行为人职务 犯罪意识就会转化为职务犯罪动机和目的。如上面所举云南省人事厅副厅长束开泰 ,当他在退休时已决意要搞点钱,但他不是马上实施职务犯罪,这种意识只是深藏于其内 心罢了。1993年初,海南省万宁县威利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林某通过别人介绍认识束开泰,当 时林某就到束家请其帮助搞一点云南卷烟。同年6月中旬,林某又到束家直接向束说:“束 厅长,听说你是从玉溪出来的,云南卷烟很好销,能不能帮我们搞一点?”束说:“国家干 部不能搞这种事。”林某继续说:“束厅长,现在谁不去搞?绝对不会有什么问题,你不要 有什么顾虑。你是老革命了,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很快就要退下来了,你不为自己着想, 等退下来谁管你呀?”这话果真打动了束开泰,他终于表了态:“要多少?”对方回答说: “先搞上2000件。”束回答说:“那我试试看。”在这里,束开泰原有的犯罪意识与具体的 犯罪手段、犯罪目标结合后,就转化为职务犯罪动机和目的了。   最后,职务犯罪意志的形成。职务犯罪意志是指职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职务犯罪行为会 给国家、社会造成危害并将受到法律制裁而仍然决意实施之的心理态度。行为人原有的职务 犯罪意识转化为职务犯罪动机和目的后,再经过动机斗争,行为人决意要实施职务犯罪。在 职务犯罪动机的推动下,行为人就会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去实现职务犯罪的目的,这时职务 犯 罪的动机和目的就外化为一系列的职务犯罪行为。这是各种致罪因素进一步相互作用的结果 。由此可见,职务犯罪意志伴随着职务犯罪动机、目的的产生而产生,并支配着职务犯罪行 为。上面所举的束开泰,在他回答“那我试试看”之后不到几天,束开泰就利用自 己曾任过玉溪父母官现在又是省人事厅副厅长的影响和便利,轻易地为林某搞到了2000多件 的香烟,同时,分三次收受林某共26万元的所谓“介绍费”,〔4〕(P296)?从而使自 己原有的职务犯罪心理外化为一系列的职务犯罪行为。 (二)职务犯罪人格的生成机制
  “犯罪人格是指直接导致犯罪行为生成的严重反社会且为刑事法律所否定的心理特征的 总和”,〔6〕(P20)?那么,职务犯罪人格是指直接导致职务犯罪行为生成的严重反社 会且为刑事法 律所否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这里的“心理特征的总和”表明了职务犯罪人格是一个心理结 构,这个心理结构又是怎样构成的。笔者认为,它与普通人的人格是一样的,都是由知、 情、意 和行四个要素构成。知、情、意是人格的内在心理要素,行则构成人格的外部适应。〔 7〕(P42)?
  从职务犯罪人来说,其职务犯罪人格的心理结构有明显的特点:在认知方面,颠倒了自身与 党、国家和人民的关系,本来所有的国家公职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所有职务 犯罪者都忘记了这一点。不管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的职务犯罪,都没有把人民的利 益放在首位。“一些公职人员扭曲了权力所服务的对象,把人民公仆的光荣称号甩到九霄云 外,变成我是公你(人民群众)是仆,从而大肆利用手中之权鱼肉百姓,为自己谋福取利。” 〔8〕(P43)?在情感方面,没有国家公职人员应有的心境与恰当的情感反应,缺乏正 义感、理智感 和应有的道德感。他们对人民群众的情感冷漠,对人民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而对自己为了 私利的职务犯罪行为则是居功自傲、寻求平衡、有恃无恐、侥幸逃脱、投机冒险、贪得无厌 等心态。〔9〕(P119~129)?在意志方面,往往是意志薄弱者,律己意识和自控力都 差,不能按职业道德 和法律规范调控自己的行为。“在职务犯罪主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这一点表现得尤为突 出,他们表现为意志十分薄弱,经不起各种诱因的考验,在遇到他人的引诱或外界环境的不 良影响时不能抵御和克服,导致心理失去平衡,进而产生犯罪的动机,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 。”〔10〕(P47)?在行为方面,职务犯罪者在行为反应方式、对环境的适应性往往具 有两面性。他 们一方面从事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又要做好本职工作这一表面功夫,以掩盖其犯罪活动。 他们善于伪装,平时留给人民群众的印象是“勤政为民”、 “廉洁奉公”,暗地里却干 着罪恶的勾当。如,原甘肃省兰州钢铁公司总经理张斌昌在任时曾与群众“约法三章”:不 买小轿车,不用公款宴请;不接受红包;骑自行车上班,在工厂大食堂就餐,同工人们一起劳 动。其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高大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当被查处巨额贪污时,连他身边的 工作人员都以为办案人员肯定搞错了。〔11〕(P31~32)?
  
  上述职务犯罪人格的特征是如何生成的。笔者认为,它们是伴随着职务犯罪动机的形成 而形成的,具体说来,职务犯罪人格的生成机制是这样的:在致罪因素的相互作用下,职务 犯 罪人原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首先发生了质变,变成了以“自私”为中心的“三观” ,从而使得职务犯罪人的认知发生了质变。为了满足职务犯罪人的私欲以及对人民群众利益 的漠不关心,这些是职务犯罪人犯罪人格的生成基础。在这个基础上,由于在致罪因素的不 断作用,职务犯罪人原有的心理结构经过不断调整,重新获得了平衡,职务犯罪人的个性倾 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趋于稳定,这时行为人就要决意实施职务犯罪。当与具体的职务犯罪手 段和犯罪目标等结合时,行为人的职务犯罪心理就转变为职务犯罪行为了。至此,职务犯罪 人格就形成了。
  
  三、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内外化机制
  
  行为人原有的不良心理(其核心是消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与其它致罪因素, 经过内化机制作用,首先形成与行为人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不相符的、以“自私”为中心的 违法心理(其核心是变了质的“三观”),这种违法心理在致罪因素的不断 作用下,最后发展为以职务犯罪动机和职务犯罪人格为核心的职务犯罪心理,这就是职务犯 罪心理生成的完整过程。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职务犯罪心理的发展到此结束,正如任何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一样,职务犯罪心理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个不断 发展过程就是职务犯罪人的心理经过内化—外化—内化这样不断循环的过程。在这个不断循 环的过程中,有各自不同的阶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依赖、互相渗透和互相制约,即内化 中 有外化(在内化过程中所包含的若干消极行为和活动即为不良心理的外化),外化中有内化 (在外化过程中所生成的职务犯罪动机与目的即为违法心理的再一次内化)。这就是职务犯 罪心理生成的内外化机制。在这种内外化机制的不断作用下,使职务犯罪心理循环往复、周 而复始,构成一个职务犯罪心理内化外化的整个机制,由此推动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 变化和发展。
  职务犯罪心理内外化机制遵循质量互变规律,职务犯罪人从原有的不良心理发 展到违法心理再发展到犯罪心理,是一步一步坠入犯罪深渊的。在日常生活中,职务犯罪心 理这种逐渐变化过程主要有两种形式:显性的演化过程和隐性的演化过程。前者其外部表现 形式 较张扬,其职务犯罪心理内外化的行为和活动可以经常为人们所知道和了解。如原江西省 泰和县委书记因受贿被判刑,曾经几次在县里的中层干部会议上讲:“只要公家赚了钱,个 人赚点钱,组织上也就不问了。”〔4〕(P214)?这表明其有问题的言行已公开化,并 为人所知。后者其职务犯罪心理也经历同样的过程:从原有的不良心理发展到违法心理 再发展到 犯罪心理,但在外部表现形式方面给人以不显著的感觉。这类职务犯罪者平时表面 上极少有不良言行或违法行为,而直接过渡到职务犯罪行为的最终发生。他们的职务犯罪结 果往往出乎人们的意料,因为他们平素表现良好,甚至给人以思想端正、积极上进的印象, 然而这只是一种假象而已,其内心世界依然进行着同样的心理内化外化的整个机制。   职务犯罪心理内外化发展有两种趋势,一是向良性方向发展,二是向恶性方向转化。首先, 良性发展是指职务犯罪人受积极因素的影响,经过动机斗争向着有利于党、国家、人民和社 会的方向发展,行为人原有的职务犯罪心理结构向积极方向发展,使行为人放弃了犯罪意图 ,也就是在心理上“弃恶从善”了。这种良性发展可以存在于职务犯罪行为发生之前,也可 以发生在职务犯罪行为的准备、实施过程中,或者存在于职务犯罪行为结束后。如在职务 犯罪之前因为畏罪而放弃受贿行为;在职务犯罪过程中因受教育感化而放弃贪污受贿行为或 因为醒悟、良知发现而交出赃款;或因慑于政法机关的强大力量而投案自首等。其次,职务 犯罪心理的恶性转化是指职务犯罪人受到消极因素的影响, 使职务犯罪心理的主观恶性增强以致于产生了更为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从实际生活来看, 职务犯罪心理恶性转化所表现出来的情形主要有:一是行为人在经过了激烈的动机斗争 、权衡利害得失以后决定铤而走险,从而增强了行为人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因而也就使 行为人有了更大的精神动力去实施犯罪行为。实施了第一次犯罪以后, 接着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犯罪……使职务犯罪心理不断得到加强和巩固。二是职务犯罪者 的 个人私欲急剧膨胀。由于行为人“头一次”得手,尝到甜头,满足了其职务犯罪的需要和欲 望。这种“成功”的体验进一步刺激了新的欲望产生,从而使行为人的私欲永无止境地膨胀 起来 ,变得越来越贪婪,越来越猖獗,由此不断地衍出新的欲望和新的犯罪动机,促使行为人要 去 实施更多的职务犯罪行为。三是作案经验更为丰富。行为人初次作案基本上是在没有作案经 验的情况下进行,尽管也可从间接途径学到一些,但那不是自己的经验。在有了第一次 犯罪经历后,行为人就会对作案手段、作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自己行为后果的设想以 及犯罪前后如何保护等问题进行总结,从而使自己的作案经验更丰富,作案手段更狡猾, 更具有反侦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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