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经济常识 >> 查看资料

债券的类型

发布日期:2010-1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债券可以从各种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并且随着人们对融通资金需要的多角化,不断会有各种新的债券形式产生。目前,债券的类型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按发行主体分类有:

  1.政府债券;

  2.金融债券;

  3.公司债券;

  4.国际债券。

  二、按偿还期限分类有:

  1.短期债券;

  2.中期债券;

  3.长期债券;

  4.永久债券。

  三、按利息的支付方式分类有:

  1.附息债券;

  2.贴现债券,又称贴水债券。

  四、按债券的利率浮动与否分类有:

  1.固定利率债券;

  2.浮动利率债券。

  五、按是否记名分类有:

  1.记名债券;

  2.不记名债券。

  六、按有无抵押担保分类有:

  1.信用债券,也称无担保债券;

  2.担保债券。

  七、按债券本金的偿还方式分类有:

  1.期满偿还债券;

  2.期中偿还债券;

  3.延期偿还债券。

  债券是一种带有利息的负债凭证。发行者承诺在未来的确定日期(通常在发行债券以后若干年),偿还规定金额的本金,同时周期性支付一定的利息。 
 
  债券是由国家、金融机构、国际组织、工商企业,按照一定手续发行的。他们通过发行债券,直接向社会广泛集资。债券性质如同借贷关系中的借据,但这种借贷关系证券化了。债券可以在中途转让,但借据一般不能转让。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丹丹律师
陕西西安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洪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