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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及标准

发布日期:2010-12-08    作者:110网律师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及标准
邓明友律师
我国对港口与海岸工程施工实行的是资格准入制,不仅要求港口与海岸工程施工主体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还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及标准进行归纳和阐述,供港口与海岸工程从业人员参考。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三级,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标准及承包工程范围分别如下:
一,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万吨或内河5000吨级以上码头;
25万吨级以上船坞;
3)水深>5防波堤600以上;
41000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5)单项合同额沿海1亿元或内河50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海岸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l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以下施工机械与质量检测设备:
1)架高50以上的打桩船或200吨以上的起重船;
28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3)水上定位仪(GPS)、测深仪(多波束或双频)或全站仪。
二,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1万吨或内河3000吨级以上码头;
21万吨级以上船坞;
3)水深>3防波堤300以上;
4500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5)单项合同额沿海4000万元或内河20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海岸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l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以下施工机械与质量检测设备:
1)架高30以上的打桩船或80吨以上的起重船;
24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3)水上定位仪(GPS)、测深仪(多波束或双频)或全站仪。
三,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000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码头;
2300以上围堤护岸;
3)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海岸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初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以下施工机械与质量检测设备:
1)打桩船或起重船;
22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3)水上定位仪、测深仪。
四,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工程等。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工程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沿海3万吨级及内河5000吨级及以下码头、水深小于6的防波堤、5万吨级及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l200及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工程等。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工程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沿海1万吨级及内河3000吨级及以下码头、水深小于4的防波堤、1万吨级及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600及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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