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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发布日期:2010-12-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法定主义原则。税务行政处罚法定主义原则的基本内涵就是: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依据;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在其职权范围内设定;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法定的税务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税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2、以事实为根据原则。这是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任何法律规范的适用必然基于一定的法律行为和事件,法律事实不清或者脱离了法律事实,法律的适用就不可能准确,法律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就不可能有效发挥。
  3、公正、公开原则。公正一是要防止偏听偏信;二是要使当事人了解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并给其申辩的机会;三是要防止自查自断,实行查处分开制度。公开一是指税务行政处罚的规定要公开,凡是需要公民遵守的法律规范都要事先公布;二是指处罚程序要公开。
  4、过罚相当原则。在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方面,都要根据税务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而定,防止畸轻畸重或者—刀切的行政处罚现象。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给予处罚的幅度要与当事人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的大小相符。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税务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因此。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不—定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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