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的商标能不能重新使用?
发布日期:2010-12-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不过,为了合理保护注册商标,法律在规定商标续展注册制度的同时,对未及时办理续展注册的还规定了一定补救措施。根据《商标法》第46条的规定,在宽展期满后注册商标被注销的一年之内,该商标仍受保护。现在,该厂应尽快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和办理注册手续,以便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若在被注销后的一年内仍不采取上述补救措施,则完全丧失该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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