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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相关行政处罚的种类及法律依据

发布日期:2011-0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③《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④《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2、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①《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③《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3、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4、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5、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6、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吊销拆迁许可证、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7、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8、违反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9、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10、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11、不移交有关物业管理资料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12、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13、以欺骗手段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14、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15、物业管理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他人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16、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7、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18、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19、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20、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涂改、伪造房屋产权证书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21、涂改、毁坏房屋产籍资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2、无证承担委托拆迁的;未经核准自行拆迁的;伪造涂改、转让《资格证书》的;擅自或者变相转让拆迁任务的;未经批准跨城市承担委托拆迁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23、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修缮不及时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的;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乱搭乱建,改变房地产和公用设施用途的;不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及管理办法规定义务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4、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5、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6、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注销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项

  27、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项

  28、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项

  29、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项

  30、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项

  31、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有《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禁止的五种行为之一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项

  32、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项 
 
  33、非法印制房屋权属证书的

  处罚种类:没收其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34、未经注册擅自以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估价业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35、在估价中故意提高或者降低评估价值额,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者谋取除委托评估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

  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行房地产估价师业务的;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执行业务的;

  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并收取费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36、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37、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该户家庭又以非法手段按照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或者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38、不具备白蚁防治条件的单位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39、白蚁防治单位违反规定未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未按国家或地方有关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0、白蚁防治单位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药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41、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4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售时,未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未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43、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不委托白蚁防治单位灭治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44、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

  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

  处罚种类:收回证书、罚款

  法律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45、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处罚种类: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46、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

  处罚种类:警告、降低资质等级、罚款

  法律依据: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②《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47、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48、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

  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

  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49、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50、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5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52、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53、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54、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处罚种类:取消申请资格、罚款 
 
  法律依据: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55、物业管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56、物业管理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57、物业管理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58、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59、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60、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61、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62、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不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63、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依照规定条件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64、违反规定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的;违反规定擅自转让受托的房地产估价业务的;违反规定出具估价报告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65、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执行估价业务的估价人员与委托人或者估价业务相对人有利害关系不按规定回避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66、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八种行为之一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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