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行政常识 >> 查看资料

完全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要接受处罚吗?

发布日期:2011-0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问:曹某是精神病人,一日他跑到市区一个车流不息的十字路口,一会儿扮演交警的动作进行指挥,一会儿冲着司机和路人龀牙咧嘴、手舞足蹈,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警察将曹某强制带离现场后,调查得知曹某是完全的精神病人,故而并未对其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请问,曹某是否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答: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不对其实施治安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本案中,曹某作为完全的精神病人,对于其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不能辨认,所以他不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活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韩委志律师
天津河西区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5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