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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书的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11-01-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律师代书的基本要求
  律师开展代书业务,与从事其他法律事务一样,都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同时,律师代书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 格式统一,事项齐全。律师代书的不同文书,多有其统一、固定的格式,并有其特定的事项要求。律师代书应当注重格式和事项的要求,对于法定的以及形成惯例的格式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更改。
  ?叙事全面,客观真实。律师代书应当尊重客观事实,无论是文书中表述的内容还是文书所引用的内容,都必须客观地反映现实,不允许有半点虚假,更不能胡编乱造、夸大或缩小;同时,论述事实应当全面,不能随意取舍、断章取义。
  ? 观点明确,以法服人。律师代书应当准确地表达委托人的观点和主张,文字表述应当高度准确、解释单一,同时,文书中的观点和主张都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 文字简练,语言朴实。律师代书应当注重文风朴素,语言表达准确,文字力求简洁、精炼又不失原意,语言通俗易懂又不失庄重。语言干瘪、文意不清或者叙事啰嗦、文书冗长,都是与代书的要求相违背的。
   法律文书定义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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