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 >> 查看资料

举证时应注意些什么?

发布日期:2011-01-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当事人在举证时,提交的书证、物证最好是原件或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以及照片、副本、节录本等复印件,但要与原件、原物的内容、形式及其他特征相符合。当事人所作的陈述、提交的视听资料以及证人证言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证据,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26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