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利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07 作者:李仁正律师
关于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利率的通知
沪公积金(2010)第060号
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受托银行: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2010]169号),并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0]294号)的规定,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利率做如下调整:
一、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3.87%调整为4.05%。
二、2010年10月20日(含10月20日)前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按调整前利率执行,2010年10月20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的通知规定。2010年10月20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自2011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O一O年十月二十日
相关法律问题
- 别人用我的购房合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影响办理房产证 1个回答0
-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0个回答0
- 住房公积金所购房贷款所购房屋能否赠予直系亲属? 2个回答15
- 担保非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能否扣划借款人住房公积金 2个回答10
- 个人房产证,集体土地证,能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谢谢! 1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