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1-03-29 作者:赵帅印律师
据2011-02-25 公布的《2010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发生或2011年一审辩论终结前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准:
一、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23.73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82.21元/年;
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30.26元/年;
四、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838.49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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