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不允许提起诉讼离婚?
发布日期:2011-05-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男方不得提离婚的情形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当然这个限制不是绝对的,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军人配偶提起离婚的情形
同时,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相关法律问题
- 分居多久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5个回答10
- 没有任何离婚的事实依据而起诉离婚的,但我们双方已经承认离婚的,男 1个回答10
- 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提起诉讼的问题 0个回答0
- 妻子有第三者,一意孤行,我被迫诉讼离婚,我能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2个回答20
- 男方要求离婚,我提起诉讼,能给予赔偿吗?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