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
发布日期:2011-08-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可以向正在执行的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赔偿所有债权的事实和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的申请人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被赔偿前提出。赔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赔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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