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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与经纪人如何区别?

发布日期:2011-08-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纪人,是指在市场上为交易的双方当事人充当媒介而获取佣金的中间商人。经纪人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中间人,他们不占有商品,与客户无连续性关系,主要作为买卖双方的媒介,促进双方交易成功以获取佣金。他们信息灵通、办事快速、服务周到,利用自己的专门的商品知识、广泛的社会联系和独有的供销渠道,为供求双方穿针引线,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独到之处,对交易的完成起很大的作用。

  一般来说,代理人与经纪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别:

  (1)代理人与经纪人在交易中出现的名义不同。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出现的,如甲委托乙为其代理人与丙谈判缔约,这时,乙是以甲的名义而非自己的名义与丙谈判。若乙为经纪人而非甲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乙则应以自己的名义参加。

  (2)代理人与经纪人在交易中的作用不同。代理人的作用体现为在代理权限内为被代理人进行民商事活动。而经纪人在交易中的主要作用在于为缔约创造条件,使委托人有更多的缔约机会,而经纪人本身并非缔约一方。

  (3)代理人与经纪人活动范围也不尽相同。经纪人的活动主要体现在交易中,即各项经济活动。而代理人的活动范围则限于民商事法律行为,而不仅仅是经济活动,如诉讼代理人可以代理被代理人参加各种诉讼活动,而经纪人的业务范畴则不包括此项。

  (4)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之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经纪人则不参与到委托人与他人缔结之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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