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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确定遗产的范围应注意什么问题

发布日期:2011-08-12    作者:110网律师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确定遗产的范围应注意什么问题

王五是个个体运输户,在保险公司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并写明受益人是其年幼的儿子,不幸的是2个月后王五遭遇意外身亡,在分割王五遗产时对保险金的分割王五的父母和妻子产生了分歧意见,老人认为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应该有老两口的份,而儿媳却认为此赔偿金应该由自己替年幼的儿子保管,不属于遗产的范围。那么对于哪些财产是遗产,应如何确定遗产的范围以及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上海婚姻家庭律师解析如下:


第一,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第二,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第三,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第四,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第五,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另外,还要弄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明确了受益人,则这些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等即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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