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诉讼程序类常识 >> 查看资料

民事诉讼法期间如果耽误了怎么办?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期间的耽误是指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院期间或指定期间内本应进行一定诉讼活动而没有进行或没有完成。

  耽误期间的原因不同,其后果也不同。如果上主观上的原因,不论出于故意或过失,其直接后果就是当事人丧失进行某项诉讼活动的权利,或者要承担因耽误期间而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如果是客观上的原因,致使期间耽误,可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顺延期限,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顺延期限或重新指定期日。顺延期限是指补足耽误了的期限,耽误了几天,就延展几天。耽误期限后能发生顺延之法律后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2、须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提出申请顺延期限。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贺月洁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杨静律师
辽宁葫芦岛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