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行政诉讼 >> 查看资料

对起诉的审查

发布日期:2011-08-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主要是审查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和起诉程序。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的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对在程序上和条件上有欠缺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若因当事人无法补正或逾期不补正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则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对该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