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刑法常识 >> 查看资料

私拆高速防护栏,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日期:2011-09-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注意,对该罪量刑幅度有两种,一为对于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种是对于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军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梁帅律师
广西南宁
吴郑伟律师
福建泉州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