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合同常识 >> 查看资料

对合同法没有列名规定的合同,如何适用法律?

发布日期:2011-09-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合同法对买卖、供用电、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15类合同作了规定。这些是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在生产经营和生活中普遍发生的合同。其他法律也对一些合同作了规定,如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合同,商标法规定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等。但由于合同的种类多种多样,不可能都由法律做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怎么办?比如旅游合同、出版合同等,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2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