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保险常识 >> 查看资料

境外保单怎维权?

发布日期:2011-11-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深圳保监局副局长邓俊辉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保单如果是在境外保险公司所属地签署的,那么其法律效用虽不受中国内地法律保护,但受签署地的法律承认,属于有效保单。

  如果是通过境外保险代理人在中国内地签署的保单,则属于“地下保单”范畴,不但代理人的销售行为要受到严厉查处,所签署的保单也是

  无效的。因为港澳地区的保险监管机构有规定,如果签单地不在当地,则保单无效。

  对于在境外当地签署保单的客户,保单虽然有效,但由于与当地的保险代理人多为“单线联系”,应谨防对方误导、欺诈或伪造相关单证。

  因此,客户取得保单后,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确认保单已经生效。每年缴纳保费时,如果不是通过银行转帐,也应与保险公司确认,防止被人私吞保费。

  对于在中国内地签单的“地下保单”客户,中央财大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表示,一般而言,如果是在两年以内签单的,由于是无效保单,应主动联系境外保险公司要求退保。根据惯例,一般可退回全额保费,客户所损失的仅仅是利息。

  如果签单时间超过两年,由于对方保险公司连续两年无法识别无效保单,该保单当视为有效。邓俊辉表示,上述这类客户仍需亲赴当地,重新履行签单手续,以确认保单生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齐晓玲律师
天津河东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9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