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保险公估人制度
发布日期:2011-11-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价值评估方面,公估人有可*的方法计算保险财产的重置成本和现金价值。这些保险财产主要包括:(1)办公楼、旅馆、商店等各类建筑物;(2)汽车、电子和半导体工厂;(3)化学工厂和炼油厂;(4)神庙、寺院等特殊建筑。
保险公估人的技能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为取得一定的技能级别,需要参加各级别相对应的考试并注册,考试只能从三级公估人考试开始,以后可以一步一步地参加二级和一级考试,但不可以越级。其中三级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日期在2月和9月,二级、一级考试在每年2月举行一次。三级考试范围主要有保险及一般常识、建筑学、电子和机电学。取得一级或二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可以免考建筑学。每科考试时间为50分钟。二级、一级考试除上述科目以外,还要加考会计学、建筑学、机电学,考试难度相当于职业高中教材水平,每科60分以上及格。与技能级别不同,拥有一定的公认资格(一、二级建筑师、锅炉师等)的注册公估入,可被授予专业公估人A或B的资格。
保险公估人的费用体系一般由以下项目构成,包括标准报酬、各项经费、住宿费、日工费。其中标准报酬按评估资产额确定为一定数量的固定金额,如5亿日元以下的为63日元等。根据1997年8月份的统计资料,日本的注册公估人数共计有601人,其中一级111人,二级266人,三级224人,共有公估事务所38家:此外,市场上还成立了日本公估人协会(或译为保险理赔师协会),截至1998年4月1日,该协会会员包括34家公估事务所和593名公估员。时至今日,日本公估人制度也经历了一定的变迁,过去,为了防止外部人员的参与,保护和培育公估人和公估事务所,该制度规定了公估人的“报考资格”和“注册资格”的限制以及行业统一的公估镣用体系等,因而它属于一种封闭性的资格制度。近年来受日本金融大爆炸的影响,从1997年7月开始,根据自由化、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原则对原制度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在现行制度下外部人员也可以加入公估人行列,费用体系也因各公司情况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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